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成都成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linbin123456 2022-12-07 196
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成都成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物业公司能把自己的业务转让吗2、物业公司转让需要业主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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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能把自己的业务转让吗

首先来说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物业公司可以聘请专业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的服务公司来进行具体项目的工作。比如聘请保安公司提供安保服务,聘请保洁公司进行保洁、垃圾清理工作,聘请电梯公司维修养护电梯设备等等。国家也提倡由专业公司来提供专业的服务。

但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他人。

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提供整体服务时,应向业委会提出说明,由业委会自行安排物业公司的招投标。物业服务机构无权擅自将所管理的项目直接转让给第三方。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下,可以由第三方直接介入。

1、原物业公司重组,由重组后的新物业公司继承执行原物业公司未完成的物业管理合同。

2、原物业公司被第三方机构收购或兼并后,由兼并企业接管原物业服务项目的。

物业公司转让需要业主同意吗?

物业公司转让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这是物业公司内部的问题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不需要业主同意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正在跟小区合同履行的时候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那么只要提供原来的物业公司服务就可以。

法律分析

转让需要分清转让后在服务的物业服务单位主体,如在更换物业服务单位主体的情况下需提前60-90日告知全体业主,该操作视为物业启动退出程序。物业和业主是合同关系,这没错。但是合同讲的是签约主体,物业是其中一方,而另一方不是具体的某一个业主,而且全体业主的代表方----业主委员会。物业机构的选聘,是业主大会的决议结果。按照《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物业的选聘事宜,超过半数的票数通过,即视为全体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和业主大会同物业公司签署协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的服务对象是社区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备设施,如园区绿化保洁、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社区秩序维护等。现在的商品房大多是毛坯房,住户入住之后,家里的设备设施大多都是自己装修、安装的,这位部位和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不应该由物业来承担,且物业也无力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关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川省 国有资产转让 流程

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你好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在国有资产转让方案获得批准决定后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律师应当协助参与方开展清产核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及登记、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相关工作。

完成前述程序后,国有资产转让正式进入转让交易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

产权转让方委托经纪机构签订《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产权交易所受理一般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产权转让批准机关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5)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等;(6)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7)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8)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9)国有产权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的承诺函;(10)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挂牌公示《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1)产权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2)交易条件;(3)受让方资格条件;(4)与产权标的相关的重要信息;(5)竞价方式的选择;(6)产权交易保证金的设置;(7)延牌约定;

确定转让方式:(1)竞价拍卖;(2)招投标;(3)网络竞价;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易双方名称及住所;(2)转让标的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3)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4)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方案;(5)转让方式、价格、支付条件;(6)产权交割事项;(7)有关税费负担;(8)合同生效、变更、解除条件;(9)政信 责任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10)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8)对本次国有产权转让公开挂牌程序发表意见;(9)对本次国有产权转让发表结论性意见;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物业管理师《管理实务》知识点: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特征

(一)会计主体的特殊性

有的企业是以物业服务企业自身为会计主体的,认为物业服务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也是其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然,也不排除有通过集中组织会计核算,降低会计信息成本的因素存在;有的企业是将企业本部和每个物业服务项目分别作为会计主体,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对于采用酬金制作为计费方式的物业服务项目而言,明确物业服务项目必须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可以将物业服务的提供者即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活动与其受托代理的.物业服务项目的经营活动区别开来;另一方面,可以将同一物业服务企业受托代理的不同物业服务项目的经营活动区别开来。因此,酬金制下,各物业服务项目应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服务项目之间以及不同管理项目之间在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在酬金制下,物业服务项目是独立的会计主体,但其会计核算的责任主体是物业服务企业,这反映出物业服务企业“代人理财”的特点。

(二)现阶段物业服务企业资产的特点

(1)货币资金在总资产和流动资产中的比重偏高。

总的来说,由于现阶段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低风险的短期投资渠道较少,物业服务企业往往也缺少资产管理方面的人才,使大量的货币资金处于闲置的状态。

(2)分散在各物业服务项目、所有权归全体业主的固定资产尚未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体系。

(三)现阶段物业服务企业负债的特点

(1)物业服务企业现金充裕,现金流稳定,普遍没有通过银行融资的需求。

(2)物业服务企业账面上存在着较多的暂收或应付款(例如代收代付费用等),并且物业服务收费一般采用预收的方式,因此,物业服务企业负债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较高。

(3)物业服务企业的负债基本上是无息负债,即无需支付利息的负债。

(四)所有者权益的特殊性

在进行所有者权益核算时,应注意的是:酬金制下,物业服务费的结余是全体业主的权益,而非物业服务企业的股东权益,不能将其纳入所有者权益的核算范围,应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不能将其分配给股东。

(五)收入的规定性

酬金制下,物业服务费是物业服务企业以代理人的身份为业主管理的资金,在地方税务法规的支持下,在会计上可以作为“代管资金”;对于采取酬金制的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收入仅包括物业服务酬金收入。

(六)物业服务企业在成本费用方面的特征

(1)物业服务企业固定成本的比例较高,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也较高,成本费用的可控性相对较差。

(2)物业服务企业成本费用的可预测性较强。

(3)物业服务企业的成本中有相当部分属预防性支出(如电梯维修保养费)。

   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一)物业服务企业利润的构成

物业服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其中,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二)物业服务企业利润的计算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其他业务利润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物业服务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业务

(一)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的范围

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的费用类型包括:水费、电费、燃(煤)气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生活垃圾消纳费、集中供暖费用等。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的服务费用,业主与上述单位是一种合同关系,依据相关法律行使合同权利,履行法律义务。为了方便社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接受上述单位的委托,代其向业主收取服务费用,但不应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的管理

(1)按照费用类型建立统计报表,报表内一般以业主或交款人作为统计的对象。

(2)查表计数。如电费,就需要根据业主家的电表,统计单月用量,当月费用等于当月用量乘以电费单价。

(3)及时向业主或使用人送达代收代付费用收费通知单及收取费用。

(4)对代收代付的费用及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5)将向业主或使用人代理收缴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转交到供方。

(三)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的方式

1.先付后收

由物业服务企业先行垫支,再向业主收取资金。目前一般而言,水费、电费的代收代付采取此种方式。先付后收的方式不仅占用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资金,后期的收缴也存在风险。

2.先收后付

由物业服务企业先向业主收取资金,再将资金支付给相关方。对物业服务企业而言,这种方式风险最低。如《福州市物业服务条例》就明确规定,当地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用先收后付的方式进行处理。

物业公司没有资质可以吗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令第125号,2007年11月26日根据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第六条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第七条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第八条 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第九条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第十条 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企业核发资质证书;一级资质审批前,应当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九)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第十二条 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应当在新闻媒体上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

第十四条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 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 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得降低企业的资质条件,并应当接受资质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

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根据职权可以撤销资质证书:

(一)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审批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资质审批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审批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一、注册资本要求:

一级资质的注册资本需要在500万元以上,二级资质的注册资本需要在300万元以上,三级资质注册资本50万元。

二、管理人员要求

1、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质量要求:

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扩展资料

成立注意事项

1、取多个物业管理公司名称,保证审核通过。

2、准备注册物业管理公司的资料: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参考:物业管理;电气设备维修(除特种设备);房屋维修;绿化养护;保洁服务等,股东法人监事等身份资料等相关注册资料。

3、提交资料,审核通过获得物业管理公司营业执照。然后到指定刻章社刻章,分别可财务章,法人章,公章。

4、银行开对公账户,办理税务登记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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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chengtoudingrong/11829.html发布于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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