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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明确了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的三大举措
一是拓宽经营主体直接融资渠道
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差异化制度安排,适应各发展阶段、各类型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优化新三板融资机制和并购重组机制,提升服务小微企业效能
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试点,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完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募投管退”机制,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农业
发挥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小微企业支持
鼓励企业发行创新创业专项债务融资工具
优化小微企业和“三农”、科技创新等领域公司债发行和资金流向监测机制,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二是丰富资本市场服务涉农主体方式
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并购重组
对脱贫地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延续适用首发上市优惠政策,探索支持政策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相衔接
优化“保险+期货”,支持农产品期货期权产品开发,更好满足涉农经营主体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需求
三是满足居民多元化资产管理需求
丰富基金产品类型,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资产管理需求特别是权益投资需求
构建类别齐全、策略丰富、层次清晰的理财产品和服务体系,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
建设公募基金账户份额信息统一查询平台,便利投资者集中查询基金投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