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寿光市昇景海洋发展政府债定融

linbin123456 2022-11-15 109
寿光市昇景海洋发展政府债定融摘要: 百强县+寿光市财政局直接控股公司+百亿级双AA担保主体【寿光市昇景海洋发展政府债定融】规模:总规模2亿元期限:12个月/24个月【预期收益率】一年期:10万-50万-100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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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强县+寿光市财政局直接控股公司+百亿级双AA担保主体
【寿光市昇景海洋发展政府债定融】
规模:总规模2亿元
期限:12个月/24个月
【预期收益率】
一年期:10万-50万-100万-300万:8.6%-8.8%-9.0%-9.3%
两年期:10万-50万-100万-300万:8.8%-9.0%-9.3%-9.6%
【付息还本】
10万起投,以1万元为单位递增;
每周五成立,打款日次日起息;
按自然季度支付收益(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付息),到期还本。
【融资主体】
寿光市xx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主体】
担保人一:寿光xx景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AA)
担保人二:寿光市宏xx建设投资有限公司(AA)
【资金用途】
1.用于寿xx基地项目建设;该项目占地面积约638亩,利用寿光市丰富的温泉资源,结合悠久的盐业文化历史,拟规划建设盐文化展示公园、盐业博物馆区、盐文化节会展中心、盐文化演艺中心、生态停车场、海盐文化影视区等,并建设配套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打造集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生态旅游、文化博览、影视拍摄等功能于一体的温泉基地。
2.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
【风控措施】
1、寿光市滨xx设开发有限公司(AA)、寿光市宏景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AA)对本债权资产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2、寿光市昇xx团有限公司提供24064万元应收账款为“寿光市昇景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权益计划”系列资产到期支付溢价回购价款做资金支持。
【还款来源】
融资方经营活动现金流;
担保方经营活动现金流;
应收账款回款。
【项目亮点】
1、融资方:寿光市昇xx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寿光市财政局控股的国有企业,是当地重要城市投资建设平台;注册资本为32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最新审计报告,融资方总资产为31.1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8.85%;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
2、担保方一:寿光市xx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由山东省寿光市财政局间接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当地重要平台;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为12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最新审计报告,担保方总资产为112.1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2.27%,流动比率为4.36;主体信用评级为稳定长期AA级(2022)。寿光市滨海远景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债权资产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人二:寿光xx投资有限公司是山东省寿光市重要平台,主体信用评级为稳定长期AA级(2022)。该公司经营稳定,利润增长平稳,偿债能力较强。寿光市宏景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债权资产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4、地区经济: 寿光市是山东省辖潍坊市代管县级市,是中国百强县,是“中国蔬菜之乡”“中国海盐之都”。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该市经济增速不断增长,2021年地区GDP总值为953.6亿元,增长10.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3亿元,财政实力突出,区域发展前景良好。

信托定融政信知识: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法院对包庇犯罪分子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我国刑罚第349条对包庇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所说的“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 (1)包庇重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案件的犯罪分子的; (2)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多次包庇犯罪分子的,或者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的; (4)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活动的

     2、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349条、第356条的规定,有如下从重处罚的情节值得注意: (1)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 (2)行为人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罪被判过刑,又犯包庇犯罪分子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 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的共犯论处

     二、包庇犯罪分子罪如何正确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包庇犯罪分子的犯罪应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果被包庇的犯罪分子所进行的犯罪情节轻微,数量很小,受刑罚处罚较轻,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包庇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也比较小,那么包庇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就小,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

    在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区分本罪与知情不举行为的界限

     “知情不举”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不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也没有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对犯罪分子也不提供积极帮助,表现为消极不作为,这种消极不作为,由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知情不举罪,因此不构成包庇犯罪分子罪

     (二)本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包庇的对象不同,前者包庇的对象,必须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而后者所包庇的对象,则是除上述犯罪以外的刑事犯罪分子

     包庇犯罪分子罪的包庇对象必须是已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

    即包括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犯罪分子和作案后潜逃尚未抓获归案的犯罪分子,也包括脱逃的未决犯和已决犯

    至于犯罪分子所犯的具体罪名以及判处何种刑罚,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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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昇景海洋发展政府债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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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10923.html发布于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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