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央企信托-四川地级市政信

linbin123456 2022-11-15 153
央企信托-四川地级市政信摘要: 四川内江:第五期周四下午三点封账,周五成立 标债,融资少,双录简单,50万起投,小额畅打!【央企信托-四川地级市政信】【产品规模】1.5亿【付息日】1月6日付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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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第五期周四下午三点封账,周五成立
 标债,融资少,双录简单,50万起投,小额畅打!
【央企信托-四川地级市政信】
【产品规模】1.5亿
【付息日】1月6日付息
【到期日】2025年1月6日
【业绩基准】50万以上:7.0%
【投资标的】21NJ小微债 (2180533.IB)

企业债:发改委审批,代表地方最强信誉,企业债不能用于借新还旧,只能用于具体项目和补充流动性企业债,被誉为债券皇冠上的明珠!

发行人:NJ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7.1亿,总资产413.32 亿,NT集团为NJ市最大,最核心平台,最新评级:AA

NJ,四川省辖地级市。NJ位居成都、重庆两大城市中心,享有“成渝之心”美誉。 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2021 年NJ市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605.53 亿元,较上年增长 8.5%。2021 年,NJ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2.5 亿元,增长 9.3%。

新闻资讯:

现有法律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属于地方的习俗,男女双方结婚前,根据双方家庭的协商,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礼金钱,虽然没有法律的规定,只要不存在包办、买卖婚姻都是可以正常支付彩礼的

     一、现有法律有关于彩礼的吗 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的关于彩礼方面的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礼金的金额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是根据男方家庭的经济条件而定,彩礼属于传统的习俗,是正规渠道的彩礼赠予,只要没有借婚姻索取财务的诈骗行为都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二、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对于应该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三、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

    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婚前财产,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彩礼是民间的结婚习俗,通常是女方家长为了保障婚后生活向男方要求支付的礼金,现有的法律没有对彩礼有具体的规定,彩礼属于正常的结婚赠予,如果利用彩礼买卖婚姻属于违法行为,彩礼金额的多少也是根据男方家庭的经济条件而定

     赡养纠纷答辩状:1、权利的行使不能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2、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在子女之间应当是均等的,任何子女均无权私自推卸

    3、准备好关于尽了赡养义务的证据,个人的经济状况

     答辩状往往是被告人针对起诉书当中的内容,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

    答辩状通常出现在民事诉讼当中,但这并不是要求被告必须要提供的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赡养纠纷答辩状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赡养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刘付东,男,53岁,汉族,齐河县表白寺镇西刘村 2007年4月23日,被告刘付东收到齐河县人民法院宣章人民法庭送达的开庭传票及民事诉状副本

    现就原告刘其勤诉我赡养纠纷一案,提出答辩状如下: 一、被告刘付东未分得原告刘其勤的家产,但对其尽了赡养义务

     在80年代初期,农村地区盛行“男到女家落户”的婚姻风尚

    由于我家生活困难,父亲刘其勤无法对我们兄弟三人提供生活保障,我遂在1980年结婚时将户口落到岳父母处,成为“入赘女婿”

    婚后,我与岳父母签定了遗产继承协议,约定我队对二老尽赡养义务,其死亡后的遗产由我全部继承

    从此我与岳父母共同生活

    在20多年的时间里,岳父母的生活全部由我和我对象照顾(我对象是独生子女)

    80年代后期,我的两个弟弟长大,我参与了他们订婚、结婚的全过程并尽己之力为其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帮助

    但原告在分割家产时,考虑到我已与岳父母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决定将家产分给其他两位被告,我未分得任何家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9条“继承权男女平等”之规定以及第13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之精神,我应当得到原告的一部分家产,但事实是我在继承遗产的未考虑之列,即原告非法剥夺了我的平等继承权

     虽然如此,毕竟我与原告是父子关系,“血浓于水”,我在婚后对原告仍尽了应尽的义务

    在我母亲2000年2月初四病故前,因原告劳动能力有限,我便在其需要时帮其耕地,以劳务形式给予扶助,村中居民均可作证

    近十年来,我不仅对原告进行劳务扶助,逢年过节时还送肉、酒等礼品

    尤其是最近三四年,我在物质扶助外又增加了100元的财物扶助,为原告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解除了他的后顾之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之规定,我对原告的付出符合尽赡养或扶助义务的情况

     二、我的家庭经济条件目前异常困难,无力为原告提供更高要求的赡养条件

     十年前,我的岳父因病去世,我按人子之礼为其发丧、安葬

    2004年3月,应岳母要求,我为其在村西花10000余元盖了三间瓦房,供其单独生活;6月,我长女因病住院,花去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20000余元

    2005年6月,我的对象被查出肺癌,在一年多的治疗中,病情反复两次,不断恶化,花销达30000余元;2006年9月,我对象因病医治无效过世,葬礼花费4000余元

    2006年11月,我儿子结婚,彩礼、结婚费用共计40000余元

    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我因各类事项工支出12万余元,这些钱对一个只有靠耕地取得收入的农村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响应县里号召,我在责任田种上树后,我的耕地减少,家庭收入渠道随之变窄,生活条件限于自保

    三年来,家庭的各种变故使我的精神受到巨大的刺激,心理承受能力大大降低

    为了度过难关,我借了大量外债

    加上外债的压力,本被告无法满足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

     原告平时在生活上出现什么困难,我都会及时帮着解决

    但其在诉状中称我们对他不管不问,既不提供住处,又不提供赡养费,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首先,我们兄弟逢年过节送的礼品和财物解决了原告在生活上的困难,而且他自己有已承包出去的土地,每年可以获得千余元的承包费;其次,在无处住宿后,原告并没有聚集我们兄弟协商处理提供住宿一事,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一纸诉状告到人民法庭,令我们感到不解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合情理,本被告已对其尽了赡养义务却遭起诉,甚感意外

    鉴于我目前的经济条件,确实难令原告事事如愿

    恳请人民法庭适当考虑我所面临的困难处境,作出公正、公平的判决

     此致 齐河县人民法院宣章法庭 答辩人:刘付东 2007年5月2日 看完以上内容后,相信大家已经清楚赡养纠纷的答辩状都包括哪些内容了吧

    其实做出答辩状,主要都是围绕起诉书中的内容进行的,当然被告人也是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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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10991.html发布于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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