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遂宁开达投资2022债权01政府债定融

linbin123456 2022-12-22 146
遂宁开达投资2022债权01政府债定融摘要: 【遂宁开达投资2022债权01政府债定融】成渝之星 地级市平台 【规模】总规模2亿,本期2000万【期限】12个月/24个月【付息方式】季度付息,每季度末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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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开达投资2022债权01政府债定融】
成渝之星 地级市平台

【规模】总规模2亿,本期2000万
【期限】12个月/24个月
【付息方式】季度付息,每季度末月10日
【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
【预期收益】
12个月:10-50-100-300万:8.8-9.0-9.2-9.4%
24个月:10-50-100-300万:9.0-9.2-9.4-9.6%

【发行人】
遂宁xx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28.89亿元,遂宁市国资委控股50.40%,四川省财政厅持股6.10%。公司为遂宁市市级政府融资平台,主体信用等级AA。公司主要负责遂宁经开区(国家级)北片区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任务。截止2022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372.77亿,营业收入16.74亿,资产负债率54.85%;银行授信79.21亿,未使用8.66亿;有9只债券存续,规模39.8亿。

【债务人】
四川德泽xx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9日,属四川遂宁经济开发区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由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遂宁开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实际控制人为遂宁市政府国资委。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宾馆、酒店投资,休闲度假及娱乐投资,旅游服务业等投资。截止2021年底,公司总资产64687.49万元,资产负债率46.35%,实现总收入14015.90万元,实现净利润1757.52万元。

【担保方】
遂宁市xx公司是经遂宁市人民政府“遂府函[2021]10 号”文件批准,于 2001 年 2 月由遂宁兴业、遂宁发展、国开基金三方出资设立的,实际控制人为遂宁市国资委的城投公司。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中诚信)。截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186.65亿,营业收入6.17亿(上半年)。中国银行、农发行、浦发、广发、遂宁银行等对公司授信较高。

??【地区经济】
遂宁市,四川省地级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腹心,是成渝经济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四川省的现代产业基地,以“养心”文化为特色的现代生态花园城市。2021年遂宁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19.8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2%。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68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税收收入52.36亿元,增长13.5%。2022年前三季度遂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38.73亿元,同比增长3.2%。

政信知识:

犯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会判多久 一、涉嫌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怎么判 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罪的共犯论处

     二、关于制毒物品犯罪的认定 (一)《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制毒物品”,是指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的原料或者配剂,具体品种范围按照国家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规定确定

     (二)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 1、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2、超出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范围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3、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4、经营单位违反规定,向无购买许可证明、备案证明的单位、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或者明知购买者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购买许可证明、备案证明,向其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5、以其他方式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的

     (三)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用于合法生产、生活需要,依法能够办理只是未及时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可不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论处

     (四)为了制造或者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采用生产、加工、提炼等方法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其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的不同目的,分别以制造、走私制毒物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预备行为论处

     (五)明知他人实施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为其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便利的,以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共犯论处

     (六)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年来国内制造犯罪形势较为严峻,与此相应,非法生产麻黄碱、羟亚胺、邻酮等制毒原料的犯罪案件频发

    为从源头上遏制制毒物品犯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完善了制毒物品犯罪的规定,增设了非法生产、运输制毒物品罪,并提高了法定刑

    

遂宁开达投资2022债权01政府债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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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14134.html发布于 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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