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央企信托-156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

linbin123456 2022-12-31 160
央企信托-156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摘要: 央企信托-156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产品期限: 24个月付息方式: 每年度风控措施: 保证担保募集规模: 3亿政信标的: 政府基建政信区域: 预期年化收益: 30万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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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信托-156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
产品期限: 24个月付息方式: 每年度风控措施: 保证担保
募集规模: 3亿政信标的: 政府基建政信区域:
预期年化收益: 30万 7.0%;100万 7.0%;300万 7.0%

发行方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用途资金用于投资发行人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担保方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亮点直辖市标债信托,AA平台融资,AA+平台担保
风控措施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还款来源
1、融资人的经营收入;
2、担保人的经营收入。

区域介绍 重庆市,中国四大直辖市之一,长江上游最大的经济中心,中西部水、陆、空型综合交通枢纽,中央战略规划:成渝双城记的核心,2021年GDP高达27894亿,排名全国前五,仅次于北上广深,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285.4亿,常住人口3200多万,其中大足区GDP高达800.3亿,一般公共财政收入45.96亿,发展前景巨大,财政实力极强,直辖市政治地位高,属于中国经济高增长极地区。
发行方
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59亿,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国资委,截止今年6月底总资产790.08亿,其中流动资产674.58亿,净资产321.48亿,股东背景纯正,以银行债券融资为主,AA公开债主体,为当地第二大平台,偿债能力极强。
担保方 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国资委100%控股,截止今年6月底总资产982.9亿,其中流动资产高达817.99亿,净资产479.95亿,AA+公开债主体,当地唯一的AA+平台,为最大最强的平台,影响力极大,协调能力强,担保能力极强。

央企信托-156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

无关内容:

如果一个家庭中夫妻一方遭遇家暴,当然可以起诉离婚,可以单方面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的

    一般会先经过调解,如果无法调解则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对于家庭暴力,不可以忍气吞声,因为没有什么比自己生命更重要

     夫妻一方被家暴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夫妻一方被家暴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被家暴可以起诉离婚,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遭受家暴起诉离婚要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家暴的事实: (1)证人证言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

    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二、家暴离婚可以拿到赔偿吗 因为遭遇家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施暴方给与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家暴有了一次就会有无数次,面对家暴,无论是多么轻重,都不可以容忍,主要还是要收集家暴导致的离婚证据,以及准备好起诉需要的材料

     孕妇犯销售假药罪当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判断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来进行量刑或者是按照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惩罚,当然了,如果说孕妇享受强压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之下,有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孕妇犯销售假药罪怎么处罚? 一、孕妇犯销售假药罪怎么处罚? 孕妇犯销售假药罪当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判断,比如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制造销售假药罪起诉规定是有关机关对其进行立案侦查,然后就是需要由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现实生活当中,怀孕的妇女如果有销售假药这样的一种行为的话,必然是需要对自己进行处罚的,并不能够因为怀孕而免除其刑事方面的一种处罚的措施,同时还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至于具体的量刑幅度方面的问题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根据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严重程度来作出相对的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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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15155.html发布于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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