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央企信托-521号江苏扬州仪征市政信集合信托计划

linbin123456 2023-01-06 193
央企信托-521号江苏扬州仪征市政信集合信托计划摘要: 央企信托-521号江苏扬州仪征市政信集合信托计划产品期限: 12个月付息方式: 到期日风控措施: 保证担保募集规模: 2亿政信标的: 政府基建政信区域: 预期年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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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信托-521号江苏扬州仪征市政信集合信托计划
产品期限: 12个月付息方式: 到期日风控措施: 保证担保
募集规模: 2亿政信标的: 政府基建政信区域:

预期年化收益: 100万 6.4%;300万 6.5%

发行方仪征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用途资金用于仪征城投进行永续债权式权益性投资
担保方
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亮点
江苏市级政信,AA+平台融资,AA平台担保
风控措施
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还款来源:
1、融资人的经营收入;
2、担保人的经营收入。

区域介绍仪征市,江苏省辖市,南京都市圈成员,2020年全国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第57位,是全国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市和江苏省文明城市,仪征市内有亚洲最大的化纤原料生产基地、大众集团国内首个国际标杆工厂、以及西门子、飞利浦等世界500强企业。2021年GDP总量为910.7亿元,增长率1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48亿元。

发行方 仪征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仪征市第一大平台公司,公募主体AA+,仪征市第一大发债平台,股东为仪征市国资委,2022年6月末,总资产553.4亿,负债率68%,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还款能力强。
担保方
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仪征市第三大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仪征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末,总资产345亿元,2022年仅1-6月营业收入6.3亿元,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A。

央企信托-521号江苏扬州仪征市政信集合信托计划

新闻资讯:

国家公职人员判刑后是没有工作的,是会被开除公职的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国家公职人员判刑后还有工作吗? 一、国家公职人员判刑后还有工作吗? 判刑后是会被开除公职的

    依据《公务员法》:因犯罪而被判刑的,应当予以辞退

    即便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也有规定:劳动者被依法判刑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企业职工,只要因犯罪被判刑的,都会丢工作

     而且明确公务员应当奉公守法,所以公职人员只要被判刑,肯定是开除,刑满释放后,原单位是不会接收的,而且也不能回复公职身份

    当然,刑满释放后,公职人员再找一份工作是可以的,非编职务也有可能担任,但公职肯定是没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可见“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则规定,“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监察机关“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所以,被判刑后,是一定会被开除公职的,此后将永远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二、国家工作人员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行政机关国务院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的规定,公务员一旦被判处缓刑即意味着其依法被判处刑罚,自当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不能保留其工作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

    所谓“3 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

    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尤其是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更是需要严厉的处罚,因为国家工作人员代表的是我国的国家形象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事实婚姻存在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事实婚姻存在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

    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

    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

    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

    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

    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二、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如何区分 1、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如果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补办婚姻登记,不予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

     3、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同居的,但截止到1994年2月1日仍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是到了1994年2月1日后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属于同居关系

     现如今,我国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通常是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限,在此之前形成的,则可以按照事实婚姻进行处理,但要是之后形成的话,那么就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了

     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

    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再进一步认定哪些属于婚内的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分割

    如果证明不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通常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此时,法院会要求双方补办婚姻登记,补办以后,按离婚程序处理;不进行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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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15899.html发布于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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