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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
《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第四条第(二)款将其定义为:“保理业务是一项以 债权人 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不论是否融资,由银行向其提供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管理、坏账担保服务中的至少一项。 保理业务最主要的特点在于,“银行通过受让债权,取得对 债务人 的直接请求权”,“保理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为债务人对应收账款的支付”。简言之,保理业务是以应收账款转让为基础,应收账款 债权转让协议 包含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特定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应收账款和债权转让
一、应收账款是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二、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 债务 ,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 债权债务 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三、债权包括应收账款,而应收账款只是债权的一部分。会计上的债权还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及应收补贴款等。
金交所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要签字盖章吗?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案中双方均应按照约定签字或盖章,否则该债权转让协议无法律依据,金交所也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实其主张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会计分录
老准则西安咸阳新控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会计分录是正确的西安咸阳新控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如果是新准则的如下:
借:银行存款 90000
营业外支出 1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
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西安咸阳新控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
在受让期间西安咸阳新控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银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收已转让的应收账款西安咸阳新控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如在规定期限内银行未能足额收回应收账款,则由转让人无条件地回购未收回的部分。
基本程序:
①顾客向公司购货,公司开票,销售成立。
②公司于商品发出前,请求代理商作信用审查,出售应收账款。
③代理商审查应收账款的品质,经信用批准后同意受让。
④代理商根据发票金额,预留应由公司负担的销售折扣、销货退回与折让及应收取的佣金,将款项提前支付给出售应收账款的公司。
⑤公司发货,通知顾客其账款已出售给代理商。
⑥顾客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代理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转让
应收帐款债权转让金额
应收账款扣减以下内容后的余额。应收帐款债权转让金额是应收账款扣减以下内容后的余额。转让金额是指对有关业务和项目转让后,所取得的转认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