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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仙女山新区开发债权转让项目】
AA政府控股平台担保+2.6亿应收账款质押
【产品规模】2亿元,分期发行
【产品期限】1年期/2年期
【付息方式】季度付息(3.18-6.18-9.18-12.18)到期还本
【起息时间】每周二、周五起息,
【起投金额】10万起投,以1万的整数倍递增。
【预期收益率】
一年期:10万-50万-100万:8.5%-8.8%-9.2%
两年期:10万-50万-100万:8.8%-9.1%-9.4%
【资金用途】补充融资方流动资金
【融资主体】重庆市xx新区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武隆区区级重点国企平台。主要经营职责是承担仙女山度假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房地产开发等业务。旗下6个全资子公司,2021年总资产约35.04亿元,净资产约21.53亿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
【担保主体】重庆市xx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武隆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全区工程项目的投资、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工业园区管委会一体化运行,主导当地工业发展。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28700万元整。2021年总资产80.00亿元,净资产45.64亿元,2022年主体信用评级为AA,担保实力强!!
【增信措施】
重庆市武xx集团)有限公司为挂牌方到期兑付本产品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融资方提供人民币2.6亿元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
无关内容:
合伙企业较之公司更为灵活,法律对于合伙企业的限制也较少从当前我国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中知道,注册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但是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
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需要具有更为稳定的存续条件,因此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协议内容作出了必要的规定
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一、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 1.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3.有书面合伙协议; 4.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5.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6.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7.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二、合伙企业是法人吗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 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特征是财产独 立、人格独 立、责任独 立,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具有连带的关系,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的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合伙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所以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而不是法人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法院开庭前调解不会有案底
因为开庭之前调解意味着解决的是民事纠纷和争议,法院会做调解笔录,但并不是留案底
因为案底是对犯罪事件的记录,因此需要区分清楚
调解能够使案件处理简单化,达成协议后无需再上诉,只要双方履行约定即可
法院开庭前调解会有案底吗? 一、法院开庭前调解会有案底吗? 案底是指犯罪记录,而调解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法院进行调解后会有相应的笔记,但是没有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开庭前调解与开庭后调解有什么区别? 1、开庭前调解可以简化程序 开庭前调解,是法院正式组织开庭前,因双方当事自行达成和解,或者在法官的主持下得以调解,签订了调解协议或者请求法院出具了调解书的调解行为
如果双方能达成调解协议,那么就可以简化开庭笔录,直接将调解意见写进调解笔录中,并制作民事调解书
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如果现实就已经履行的,那么案件就此解决掉
如果,负有履行义务一方没有按照调解的内容及时履行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直接持调解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开庭后调解通常在庭审辩论结束前进行 法院已经开庭了,就是每个阶段都可以申请调解,因为通常在开庭时法官就会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在开庭的庭审辩论结束前还会询问是否接受调解,如果是法院已经庭审结束了,是不可能进行调解的,因为整个审判流程走完,只等下判决就行
这个时候调解最大的好处是,法官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基本掌握了全部的案件事实,更利于案件中把握调解的分寸,得出更符合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
调解可以减轻审判人员的工作压力,所以只要双方当事人有意愿,法官都会积极组织的,但是原告一定要思考清楚,避免因为对方的策略而耽误了时机
法院开庭前调解法院只会对调解事件进行相应的记录,并不会留案底,因为调解的只是民事争议问题,并不是处理犯罪问题,因此不存在案底
能够提前达成调解协议是最好的,注意的是调解协议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对于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可以申请让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武隆仙女山新区开发债权转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