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国企+央企信托-菏泽(城投债)信托计划

linbin123456 2023-02-25 194
国企+央企信托-菏泽(城投债)信托计划摘要:  18个月标债,非网红,7.3%收益,菏泽市级平台担保,R2风险等级;市级AA+主体担保,AA发债主体;巨额收益差,性价比极高; 标准债券优先非标兑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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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个月标债,非网红,7.3%收益,菏泽市级平台担保,R2风险等级;
市级AA+主体担保,AA发债主体;巨额收益差,性价比极高;
 标准债券优先非标兑付+期限短+极小规模,提高安全边际;

【国企+央企信托-菏泽(城投债)信托计划】
【要素】:1亿,约18个月(2024.9.19到期),按年付息;
【资金用途】:用于投资融资方2022年在上交所发行的公司债券;
【收益】:100-300万:7.1%,300万及以上:7.3%(合同收益5.5%,收益差成立5个工作日内结算);

【项目亮点】
【融资方】AA评级实际控制人为当地国资委,注册资本金15.2亿,是当地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去年公司市政工程代建收入占比高达99.97%,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具有极强偿债能力;
【担保方】菏泽城投控股(AA+评级)实际控制人为菏泽市财政局,总资产301亿,资产规模较大,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担保能力;
【菏泽市】菏泽是山东省地级市,中国牡丹之都,2022年GDP4250亿,一般财政收入300亿,增长7%,连续四年保持排名稳定,成为山东发展速度最快、综合实力提升最明显的市之一。
【区域简介】菏泽下辖区县实力排名第一,2022年GDP514.46亿,一般财政收入36.6亿,政府负债率较低。

政信知识:

工伤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不存在的,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并不是属于用人单位过错所导致的

    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说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在工伤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承担赔偿的

     工伤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存在? 一、工伤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存在? 工伤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不存在的,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并不是属于用人单位过错所导致的

    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

    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愈来愈高,极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损失还有: (一)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二)是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

    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

    工伤职工应清楚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

     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包括有哪些?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劳动合同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通常状况之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在工作期间内发生一些伤害是属于工伤,而且在这段时间内是不存在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否则的话就需要承担相对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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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央企信托-菏泽(城投债)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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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23652.html发布于 202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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