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国企信托-湖北宜昌夷陵市政信集合信托

linbin123456 2023-02-27 187
国企信托-湖北宜昌夷陵市政信集合信托摘要: 国企信托-湖北宜昌夷陵市政信集合信托产品期限: 24个月付息方式: 每年度风控措施: 保证担保募集规模: 1.5亿政信标的: 政府基建政信区域: 预期年化收益: 100万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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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信托-湖北宜昌夷陵市政信集合信托
产品期限: 24个月付息方式: 每年度风控措施: 保证担保
募集规模: 1.5亿政信标的: 政府基建政信区域:
预期年化收益: 100万 7.0%;300万 7.0%

发行方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资金用于向融资方发放信托贷款,最终用户补充流动资金
担保方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亮点湖北宜昌市政信,AA平台融资,AA平台担保
风控措施
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还款来源
1、融资人的经营收入;
2、担保人的经营收入。

区域介绍宜昌市,是国务院确定的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湖北省副中心城市。此外,宜昌市是三峡工程、葛洲坝两大工程所在地,战略地位极高。2022年,宜昌市以仅391万人口,实现GDP高达5502.7亿,公共预算收入218.2亿,名列全国百强城市54位、高于江苏镇江、淮安、连云港、济宁、淄博等常发信托的江苏山东区域。夷陵区,旧为宜昌县,是宜昌市的发源地,现在是宜昌经济体量最大的辖区,2022年,以56万人口,实现GDP高达452.8亿元,公共预算收入25.64亿,经济发展质量高。宜昌市与夷陵区过往没有通过市场融资,资质非常好、还款能力强!
发行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AA发债平台,实际控制人是宜昌市人民政府,是夷陵区第2大平台,总资产162.98亿,负债率低至31%,账上有货币资金和存款10.5亿,2021年营业收入5.43亿;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过往从没有过信托融资,还款能力非常强。
担保方
  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AA发债平台,实际控制人是宜昌市人民政府,是夷陵区第1大平台,总资产316.19亿,负债率低至40%,2021年营收13.69亿;公司资信良好,首次参与信托,担保能力极强。

国企信托-湖北宜昌夷陵市政信集合信托

优质知识分享: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年轻冲动,一不小心就走进了婚姻的殿堂,随着时间的增长,夫妻之间的认识越来越多,矛盾也越来越多,有一些矛盾解决不了,就会引发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要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要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一:证人证言 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亲朋好友以及邻居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但是要注意证人必须亲自出庭作证才能有效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二:医院的诊断证明 受到家庭暴力而受伤到医院治疗的,一定要保存好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三:相应机构的书面材料 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四:出警记录 遭受家暴后,最好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会有出警记录,而且会做询问笔录,详细记录事情的时间,起因和经过等,这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现实生活中,需要调查此项证据时,公安机关往往不予配合,可以请律师帮忙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调取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五: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六:书面证据 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受害一方经过心理咨询或者治疗的,该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或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鉴定机构关出具的伤残鉴定结论可以与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相互印证,以证明其实施伤害的程度

    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1、违反收养法基本原则的收养行为无效

    2、违反收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3、违反收养法规定的程序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可以增加收养关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预防、减少纠纷,所以收养法对于登记成立的规定是合理而必要的,世界各国对于收养行为均采取登记成立的原则

     法律规定的无效的收养行为包含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无效的收养行为包含哪些 1、违反收养法基本原则的收养行为无效

     违反收养法的原则,是指违反收养法规定的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以及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的原则

    这些原则都是收养法的基本宗旨,如果收养行为违反这些原则,当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违反收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收养行为成立的实质性要件,是指收养法规定的关于收养人、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的资格条件

    我国收养法对于收养人、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的资格条件均作了严格的规定,除某些特殊的收养行为根据收养法另有的明确规定可以不受某些条件的限制外,一切收养行为均须遵守这些条件,收养行为一旦违反这些实质性条件的规定,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3、违反收养法规定的程序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收养行为成立的程序性要件,是指收养法规定的成立收养行为必须进行的程序要求,主要是指收养登记的有关规定

    根据新修改的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行为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即使当事人根据收养法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的条件要求,达成了成立收养关系的协议,而且符合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的一般性规定,只要未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合法的收养关系就尚未成立

     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可以增加收养关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预防、减少纠纷,所以收养法对于登记成立的规定是合理而必要的,世界各国对于收养行为均采取登记成立的原则

     二、相关规定 《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收养关系的成立,首先要建立在当事人都满足了《收养法》中规定的条件,其次还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或者进行公证手续,否则的话成立的可能仅仅是事实收养,这样的关系下其实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都是有问题的,产生纠纷的时候也有很大可能会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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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24026.html发布于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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