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仅投资于潍坊经济xx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1潍经03,196900SH),该债券连续2年评级AA+
城投债又叫“准市政债”,根据2020年8月3日起施行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门制定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由城投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在上交所、深交所和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标准化债券即为城投债。
城投债的优势
1、城投债是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压舱石和根基。
2、城投平台均涉及地区民生行业,政治意义重大。
3、政策倾向明显,再融资渠道宽松优渥。
【规模】:10000万
【期限】:2024年9月29日后可赎回
【收益】:100万及以上8.5%/年
【付息方式】:年度付息到期还本
【资金用途】: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城投债。(21潍经03,196900SH)
【亮点分析】:
第一只城投债成功发行28年以来,累积发行超25万亿,实质性违约为0。仅三只债券曾逾期兑付,逾期均不超过5个工作日。
债券发行标准严苛,自身信用水平超过同一主体的非标融资。
标准化债券市场为政府强调的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质市场凸显政治地位。
中央要求地方控制融资成本、清退非标债务,将地方债务进行标准化置换, 通过市场化的方式降低成本与风险。非标转标、压降清理非标的战斗已经打响, 标准化产品是大势所趋。
【山东省潍坊市】
山东省为全国GDP第三大省份,仅次于粤苏,是财政净上缴省份;潍坊市2021年公共财政收入位居全省第三位,经济总量位居山东省第四位,整体经济和财政实力极强。潍坊同时也是全国重点制造业聚集基地,山东半岛城市群最大城市。2021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7010.6亿元,同比增长9.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6.9亿元,同比增长14.5%。经济发展迅速,财政状况优质。
无关内容:
环境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适用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
环境民事诉讼的举证人,是污染环境的那一方进行举证
举证人只要证明自己的所作所为跟环境污染没有任何的关系即可,主要按照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环境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适用原则是什么 一、环境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适用原则是什么 环境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适用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也就是是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存在与否不负担举证责任,而转移由对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若是对方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事项的存在或不存在,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二、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加害人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两个方面 1.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加害人不但要证明自然灾害的发生,是引起损害的全部原因,而且要证明自己采取了合理的措施
> 否则,木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
(2)第三人的过错
如果环境污染的发生完全由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3)受害人的过错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如果损害的发生是由于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所至,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
2.受害人的损害结果与加害人自身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不同于二般的侵权诉讼,其内在的因果关系常常需要非常专业的人员,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方能做出判断和解释,而加害人比受害人更具有举证能力和条件
因此,法律规定对因果关系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由加害人承担起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这样也有利于最大程度上实现实质的公平和正义
民事诉讼一般采用的原则是谁诉讼谁举证的原则,不过环境污染民事诉讼适用的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
环境民事诉讼是围绕因果关系进行举证的,污染环境的一方只要证明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不会引起环境的污染就可以
LX中鲁城投债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