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债权项目02

linbin123456 2023-03-08 152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债权项目02摘要:  首次融资延安城投集团债权项目  天交所登记 AA评级 足额应收账款质押 安全可靠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债权项目02】【基本要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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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融资延安城投集团债权项目  天交所登记 AA评级 足额应收账款质押 安全可靠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债权项目02】
【基本要素】
本期规模 :4000万;
产品期限:12个月;
打款当日起息,每3月、6月、9月、12月的15日支付一次利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到期偿还本金。
项目收益:
10-50-100万,8.0%-8.5%-9.0%
资金用途:用于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专项资金。
【融资主体】延安高xx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隶属延安城投集团,注册资本叁亿元。公司主要从事水、电、热、气等市政公共服务,园林绿化及其他公用事业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延安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高新区创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区公租房、高新区配套餐厅等多个物业服务项目,营业收入稳定。公司先后荣获延安市新时代担当作为先进集体、延安市“五一”劳动奖状,信用状况良好。
【担保方AA百亿级(国有独资)】延安经济xx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12年成立,由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注册资本伍亿元,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总资产约80亿元。公司是是延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
【应收账款质押】发行人以其名下计5000万元的应收款确权质押,并在天交所登记。
【地方介绍】延安市,陕西省辖地级市、省域副中心城市,是民族圣地、中国革命圣地,是全国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延安精神三大教育基地。延安是“双拥运动”发祥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有着“中国革命博物馆城”的美誉。2022年,延安GDP总量达2231.93亿元。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延安城区东南,规划总面积92.4平方千米,已建成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工程技术中心3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个,形成了能源装备、油气服务、现代物流为主的产业体系,是延安市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区域。

政信知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我国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征用、转让等实行严格的管理和保护制度,禁止土地被非法占用、转让、倒卖,对该非法行为,轻则要受行政处罚,重则要追究刑事责任

     村内农田可以擅自转让吗 2012年的一天早上,王先生的耕地上忽然迎来了一大批不速之客,他们拿着手里的合同声称,这片地已经被村里转让出去了,现在要开始动工建厂,让王先生赶快离开

    听到这话,王先生一头雾水,自己可从来没有签过任何转让协议呀!后来一打听,王先生发现村内还有好几户人家和他是一样的遭遇

    后来几户人家一合计,决定派王先生作为代表委托律师来查明该情况

     不查不知道,一查才发现,原来早在2008年,李某在村主任任职期间,未经当地土地规划部门批准,未经村民会议讨论,与村委、村支部擅自研究决定,将村西头的基本农田先后转让给他人用于建造厂房和住宅,王先生等人的耕地就在其中

    弄清楚了具体情况,王先生等人开始了维权之路,最终,当地市人民检察院对村委会及村主任李某提起了公诉,经过审理,法院判处村委会罚金5万元,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北京晏清专业拆迁律师解读: 我国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征用、转让等实行严格的管理和保护制度,禁止土地被非法占用、转让、倒卖,对该非法行为,轻则要受行政处罚,重则要追究刑事责任

    王先生等人的遭遇在实践中还是比较常见的,村干部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

    所谓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结合本案,作为被告单位村委会,应当知道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若要转让,应当依照有关土地管理法规中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合法转让,而不能逾越法律这个门槛,擅自进行集体研究决定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以集体研究决定代替法律,一则是严重超越职权,二则是严重扰乱国家对土地的管理活动

     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果情节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

    而关于情节严重的标准、界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 (二)非法转让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本案中,村委会及李某擅自转让村集体基本农田8亩,已经超过了解释中规定的5亩的标准,并且该被非法转让的基本农田的地貌和种植条件遭到严重破坏,也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债权项目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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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25693.html发布于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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