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金泽城投债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linbin123456 2023-03-18 181
金泽城投债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摘要: 标准城投债基金-巴中国资2.5年期债券【金泽城投债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限】2025年7月14日到期【业绩基准】固定8.3%(税后),超额部分享受50%分成【投资标的】20...
微信号:18321177950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标准城投债基金-巴中国资2.5年期债券
【金泽城投债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期限】2025年7月14日到期
【业绩基准】固定8.3%(税后),超额部分享受50%分成
【投资标的】2022年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2巴中03,证券代码:194946.SH】
【标的债券上市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标的债券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方介绍】
债券发行人:巴中市xx团有限公司,主体评级AA级,公募发债主体AA。是巴中市规模最大最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在巴中市交通运输、天然气、供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截止2022年公司总资产510亿,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净资产增长至269.60亿元,同比增速51.95%。
股东背景:本期债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四川省财政厅,实际控制人为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区优势:巴中市为四川省地级市,巴中市地处成都、重庆、西安三大中心城市的几何中心,是联结“一带一路”和成渝—关天经济区的重要节点。2021 年,巴中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742.51亿元,增速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 50.80 亿元,同比增长 4.95%,未来随着秦巴生态经济带的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巴中市将释放较大的经济发展潜力。

无关内容:

1、定义不同

    2、提起诉讼主体不同

    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

    公诉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3、提起诉讼条件不同

     自诉类案件和公诉类案件的区别 一、自诉类案件和公诉类案件的区别 1.定义不同: 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②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2.提起诉讼主体不同: ①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

     ②公诉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3.提起诉讼条件不同: ①自诉条件:有适格的自诉人;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自诉案件范围;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②公诉条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根据该条规定,自诉案件有4种处理方式: 1、调解

     2、当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

     3、撤回自诉

     4、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按《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审理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这是因为这类案件原属公诉案件,只是被害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控告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对被告人不予起诉或者仍维持对被告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能够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得已直接向法院起诉,因而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进行调解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

    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金泽城投债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27570.html发布于 2023-03-18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城投定融网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