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济南天桥财金市政债权转让计划1号

linbin123456 2023-03-29 166
济南天桥财金市政债权转让计划1号摘要: 【济南天桥财金市政债权转让计划1号】 规模:总规模4亿。本期1亿 12月&24个月 自然季度付息 收益:12个月:10万-100万(不含)8.4%,100万(含)-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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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天桥财金市政债权转让计划1号】
规模:总规模4亿。本期1亿 12月&24个月 自然季度付息
收益:
12个月:10万-100万(不含)8.4%,100万(含)-300万(不含)8.7%,300万(含)以上9.0%;
24个月:10万-100万(不含)8.8%,100万(含)-300万(不含)9.2%,300万(含)以上9.4%
资金用途:TQ区基础项目建设以及补充流动性
增信措施:
担保人:TQ区政府直属全资控股平台担保:济xx公司(隶属于济南TQ 区政府全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区域内集中式供水,强平台属性。
应收质押:融资方提供足额应收质押,确保项目安全稳健!
土地抵押:本次计划提供超5亿土地抵押担保,确保项目安全稳健。

信托定融政信知识:

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女方重婚情形都有哪些2022 一、女方重婚情形都有哪些 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中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司法解释的精神仍构成了重婚

     二、可撤销婚姻下的重婚罪问题认定 可撤销婚姻是男女双方缺乏真实的结婚意图,或者其中一方缺乏真实的结婚意图,因受他人胁迫而与配偶结合的婚姻

    此处的胁迫,是要让被胁迫者产生某种恐惧而迫不得已听从安排

    根据婚姻法规定,受胁迫方应当自结婚登记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起一年内提出请求

    可撤销婚姻下的重婚情形可以两种情形讨论

     第一种情况,两方的前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其中一方属于胁迫方,另一方属于被胁迫方

    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受胁迫方在提出撤销婚姻前,胁迫方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构成重婚罪;但若是受胁迫方出逃,到别的地方侥幸生活,因害怕胁迫方找到自己而未提出撤销婚姻,随后在外地与他人结婚的,不应该作重婚罪论,从中可看出,在几个法益都受侵害的状况下,我们需要权衡法益的大小,更加保护弱者

     第二种情形,受胁迫方本身有一个基于自由意志的婚姻,可能是登记结婚,也有可能是事实婚,但由于他人胁迫,有了第二个可撤销的婚姻,受胁迫方不构成重婚罪,第二个婚姻关系应当撤销,对于胁迫者,即使他没有其他的婚姻关系,若情形严重,他也可以构成重婚罪,基于他故意破坏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的行为

     一般认为,后婚为事实婚的认定标准是“一是必须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是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即使同居生活,也故意隐瞒双方关系,让周围群众误以为是亲戚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取证往往是个难题

     兄弟姐妹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是需要根据放弃继承权协议签订的时间来确定的

    在我国的民事继承的程序中,如果是继承人放弃财产继承权,原则上来说这是可以的,可以签订放弃继承权的协议

     兄弟姐妹放弃继承权协议有效吗? 如果是已经将遗产继承了后再签的放弃继承权协议,应属无效,因为这不符合程序;如果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前的放弃继承权协议,那么就是有效的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遗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所做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

     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

    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

    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

    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保留条件,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争议点集中在以下两个问题上: (1)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

    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

    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

     (2)我国规定的放弃继承就是不接受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也就是不参加继承法律关系,不能取得遗产,当然也就不能将其所得的遗产让给他人

    至于继承人表示自己不接受遗产,而将遗产让给他人,这并不是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而是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对其参与继承后所得遗产的处分,而不是对继承权的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是我国的公民的法定权益中比较重要的一种权,一般而言,子女会自动成为父母的的继承人,如果是子女想要放弃继承的,放弃财产继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放弃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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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天桥财金市政债权转让计划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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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29673.html发布于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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