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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信托-38号江苏大丰集合资金信托》
【规模】:3亿
【期限】:24月
【收益率】:300及以上:7.0%
【付息方式】:自然季度付息
【资金用途】信托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融资人】江苏MSXNC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亿,资产规模115亿元,净资产42亿元,实控人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AA发债主体。
【担保人】盐城市大丰区CSJS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资产规模723亿元,净资产280亿元,实控人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AA+发债主体,担保能力强。
【盐城大丰】盐城,江苏省地级市,长三角核心城市,省内面积最大的地级市,交通便利,环境优美,21年GDP为6617亿,一般公共财政收入451亿。

央企信托-38号江苏大丰集合资金信托
政信知识:
原则上来说公司的所有采购都需要签订合同。一方面是双方责任义务的依据,另一方面也是采购员工作的一个见证。当发生到货不及时或者品质异常时,合同就是鉴别责任归属的重要依据。而且从财务角度说,不论是付款还是入账,肯定要附采购合同副本的。 签订合同需要走合同审批流程,需要各个领导审核,这个耗时较长,不利于提高采购效率,所以,每个公司都会有对签订合同的金额有限定。 凡是采购事项,都应去签订购销合同,并交纳合同印花税;按照重要性原则,公司可以制定一个金额底线,如两千五百元以上的采购,应签订合同。金额可以是单笔的,也可以是总分式的,比如年度采购合同;也可以按照风险程度来判断是否需要签订合同,对于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事后履行的,建议务必签订合同进行约束。对于一次性现金交易,金额不大,且无需后续质保等约束的采购,可以不签订合同。总之有合同总比没有合同好,有了合同的约束,对双方都有义务的约束力,同时也是权利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为“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应该对自己所主张的观点提供证据来证明,反驳对方观点的当事人也应当举证提供反驳对方的理由。同时,买卖合同的卖方负有举证证明已交付货物的责任,买方负有举证证明已支付货款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