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西安临潼发展2023年债权计划

linbin123456 2023-04-24 151
西安临潼发展2023年债权计划摘要: 新品首发超157亿AA主体担保!!西安临潼“华夏源脉”,兵马俑故乡,省会主城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平台发行!!疫情结束,旅游业务爆发式增长!!发行人资产规模大,净利润高,AA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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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首发超157亿AA主体担保!!
西安临潼“华夏源脉”,兵马俑故乡,省会主城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平台发行!!疫情结束,旅游业务爆发式增长!!
发行人资产规模大,净利润高,AA主体担保,足额应收账款质押,打款当天计息!季度付息!
【西安临潼发展2023年债权计划】
规模:不超过1亿(分期发行)
期限:12个月
预期收益:
10-30-100-300万
8.6%-8.8%-9.0%-9.2%
用途:用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
增信措施:。
1、西安曲xx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应收账款质押:西安开元临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西安曲江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1.115亿元进行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足额覆盖本息。
3、融资人及担保人的自身经营收入
【融资方】西安xx发展有限公司
是由临潼旅游、曲江城建、国开基金共同发起成立的集投资、开发、建设、管理运营为一体的大型企业。全面负责临潼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工作。截止2023年2月末,资产总计超104亿元,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及偿付能力。
【担保方】西安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评级为AA,注册资本金152000万元,由曲江新区管员会和曲江文化共同出资设立。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计超157亿元人民币,担保能力强。
【区域经济】西安,省会、副省级城市,国家明确建设的3个国际化大都市之一;2022年,西安市GDP实现11486.2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高达834.09亿元 .

政信知识:

就必然会产生一系列纠纷的发生,那么掌握如何来处理这一系列纠纷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一)工程转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及处理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工程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在认定施工合同无效时,可以同时依法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二)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纠纷的处理  承包人与发包人一旦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项目,从施工合同主体的相对性角度来看,承包人就构成对施工合同的实质性违约,发包人当然可以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并可以依法解除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因承包人的非法转包工程行为,造成工期延误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发包人还可以向承包人提出赔偿要求

       如果承包人是采取挂靠方式非法转包工程的,出借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建设单位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建设单位在知情的情况下,仍然与被挂靠的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的,则建设单位对该转包行为也有过错,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当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被依法认定为无效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就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工程款就算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工程款如何结算取决于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工程转包人与被转包人之间纠纷的处理   转包人与被转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合同依法被认定为无效后,转包人与被转包人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

    对于经济损失,应根据双方当事人(即转包人与被转包人)的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确定他们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

    因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范围,一般包括误工费、停工费、保管费、机械设施闲置费、租赁费、临时设施建造费等直接与该工程有关而独立发生的费用等

       (四)工程转包纠纷诉讼当事人的确定   一项工程被认定为工程转包而产生一系列纠纷时,诉讼中如何确定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对于诉讼成败尤为关键

    如果分包人对工程转包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应列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如果是转包人与被转包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则以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列为第三人;如果是发生多次转包的,则列直接产生纠纷的当事人为诉讼主体,将其他各方列为第三人

       如果承包人是采取挂靠方式非法转包的,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发生的纠纷起诉到法院的,一般应以挂靠施工单位和被挂靠施工单位作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

    如果施工单位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施工企业名义签订施工合同的,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起诉的,施工单位可作为原告起诉,不必将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原告

       总之,建筑工程转包行为一旦被有权机关认定为非法而无效后,将会引发一系列纠纷的发生,给当事者造成的损失也将会是十分惨重的

    因此,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警惕在工程施工中进行转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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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临潼发展2023年债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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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33765.html发布于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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