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华坪县水利水电投资开发债权转让

linbin123456 2023-05-03 153
华坪县水利水电投资开发债权转让摘要: 《华坪县水利水电投资开发债权转让》产品规模:7000万产品期限:1年期付息方式:每季度25号付息,到期还本起息时间:每周一成立计息,10万起投已1万的整数倍递增预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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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水利水电投资开发债权转让》
产品规模:7000万
产品期限:1年期
付息方式:每季度25号付息,到期还本
起息时间:每周一成立计息,10万起投已1万的整数倍递增
预期收益率:
 10万-50万(不含)---8.0%
 50万-100万(不含)---8.2%
 100万以上                ---8.5%
资金用途: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融资主体:华坪县水xx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水电,水源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河道整治,城镇供水等,为区域内重要的平台公司
担保主体:丽江市清洁载能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丽江市国资委控股90%,云南省财政厅参股10%,为区域内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融资平台


优质知识分享:

驾校合同中,若消费者不仅遭遇‘霸王条款“,商家还故意拖延不退钱,性质恶劣。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维权: 第一,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指出"霸王条款"的不合理之处,相互沟通,争取双方达成合意。 第二,若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消"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协出面调解。 第三,因"霸王条款"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依法对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 第四、协商难以解决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钱款,保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三款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在司法实践中,征迁过程中的承租人的权利往往被侵害,行政机关忽略承租人权利认为出租人应对其补偿,出租人认为房产归其所有,承租人无权获取赔偿,侵害了许多承租人的利益

    因此,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租用房屋被征收,承租人权利如何维护? 裁判要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虽然房屋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但是承租人依然有权利在征迁过程中获得赔偿,这是法律赋予承租人的权利

     庭审双方: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晏清律师事务所 王xx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案件概述: 2008年6月30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案外人耿某某签订租地协议,租用其位于某村10组住房西侧的空地,并对有关区域进行填土后开展经营活动,于2009年5月22日成立公司

    2011年8月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xx市2011年度第三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决定征收某村附近的土地,某公司所在地也在土地征收范围内

    但是行政机关只对出租人进行补偿,拒绝为某公司补偿,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某公司将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征地补偿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有二,一是上诉人提起本案诉讼是否需要先行向行政机关提出履职申请,二是被上诉人是否是本案的法定主体

     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启动之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故本案中,上诉人讼争的征地补偿安置职责属于行政机关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的法定职责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上诉人提起本案诉讼,并不必然需要先行向行政机关提出履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已经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被上诉人作为xx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明显系上诉人讼争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法定职能主体

     法院判决: 撤销一审法院裁定,要求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判决生效起三个月内依法履行补偿法定职责

     案件总结: 在司法实践中,征迁过程中的承租人的权利往往被侵害,行政机关忽略承租人权利认为出租人应对其补偿,出租人认为房产归其所有,承租人无权获取赔偿,侵害了许多承租人的利益

    有的承租人在权利被侵害后选择忍气吞声,但是本案中的承租人勇敢的拿起了法律武器,本案中虽然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但是二审在王炳峰律师的努力下力挽狂澜,为当事人博得了最公正的判决

    这也正是法律的意义、律师的意义

    

华坪县水利水电投资开发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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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35722.html发布于 202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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