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金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linbin123456 2023-05-10 170
金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摘要: 省会城市,AA+标准城投债基金【金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限】2024年11月08日到期【业绩基准】8.3%,超过8.3%的部分投资人享有50%收益【投资标的】昆明市土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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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城市,AA+标准城投债基金
【金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期限】2024年11月08日到期
【业绩基准】8.3%,超过8.3%的部分投资人享有50%收益
【投资标的】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22昆明土地PPN002(032281026.IB)
【标的债券上市场所】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债券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介绍】
债券发行人:昆明市xx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评级AA+,是昆明市重要的土地整理主体和唯一的保障房建设开发主体,在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和城区旧城改造领域具有重要地位,业务具有较强的垄断性,2021年总资产772.57亿
股东背景: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区优势:昆明市为云南省省会,是我国面向东盟的门户城市,具有重要的区位优势和战略地位。2022年,昆明市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541.37亿元,财政收入505.24亿

无关内容:

劳动仲裁主要有四个程序,分别为:组成仲裁庭、调查取证、仲裁调解、仲裁裁决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

    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仲裁庭在裁决之前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进行裁决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一、组成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

    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

    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和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

   ;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

    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仲裁的程序为:首先组成仲裁庭、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再仲裁调解、调解不成的最后仲裁裁决

    一般情况下,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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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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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37124.html发布于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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