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A类央企信托-601号泰州市级政信

linbin123456 2023-05-15 152
A类央企信托-601号泰州市级政信摘要: 江苏泰州: 江苏核心地级市泰州双AA+政信670亿AA+市级政府平台融资900亿AA+市级政府平台担保均公开发债,评级高违约成本大 A类央企信托-601号泰州市级政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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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 江苏核心地级市泰州双AA+政信
670亿AA+市级政府平台融资
900亿AA+市级政府平台担保
均公开发债,评级高违约成本大

A类央企信托-601号泰州市级政信
规模: 5亿
期限: 24 个月,按年付息
收益:100-300万:6.3-6.5%/年

AA+政府平台融资:XT集团,泰州市国资委控股,当地资产规模第二大政府融资主体;2022年9月总资产672亿,负债率62%,主体评级AA+,实力强还款能力强。

AA+政府平台担保:华信YY,泰州市人民政府绝对控股,泰州市发展大健康产业的实施主体,2022年9月总资产900亿,负债率 66%,主体评级AA+,规模大担保能力强。

泰州,江苏省苏中地级市,南部濒临长江,东临南通,西接扬州,是长三角中心城市之一,是上海都市圈、南京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2022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01.8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6亿,居苏中首位。

无关内容:

轨道交通安全具有公共产品特性、生产力特性、资源配置特性

    因此,要把轨道交通安全和城市发展协调统一起来,以达到安全效益的最佳状态

       关键词:公共产品;生产力;资源配置   轨道交通由于具有快速、环保、运能大等特点,已成为各大城市发展公共交通优先考虑的项目

    据统计,我国现有20多个城市正在建设或规划建设地铁等轨道交通项目,在建线路总长度超过390公里,有1500公里线路正在规划建设中

    轨道交通在给人们带来便捷舒适的同时,也面临着由于人、车辆、机电以及社会灾害等因素而导致的安全问题

       轨道交通的安全性,对城市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有必要从经济学角度对轨道交通安全问题作出一些思考

       1、轨道交通安全的“公共产品”特性思考   “公共产品”是指具有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产品

    非竞争性是指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就是同一单位的公共产品可以供许多人共同消费,某些人对该产品的享用,并不影响他人的享用;排他性是指公共产品一旦提供给公众,不论何人都可以享用,任何人不得加以排斥

       安全属于社会秩序的范畴,是对人、对财产、对环境保护类的无形产品

    轨道交通安全具有“公共产品特性”,表现在消费上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因一些人的“消费”而影响其他人的“消费”

    但是,会因某个人或某一些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安全这一公共产品的隐性短缺或显性短缺

    例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在没有形成事故以前,个人是“免费”消费着他人所制造的“安全”这一产品

    但若个别人不遵守安全规程甚至违法犯罪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将会危及无辜,不仅造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同时会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例如,今年7月份英国伦敦地铁爆炸;1995年3月日本东京地铁毒气;2003年2月韩国大邱地铁纵火;2004年2月莫斯科地铁爆炸、大火等案件,伤亡惨重,损失、影响巨大

       地铁公司作为企业,其力量毕竟有限,不可能无限制地承担这类公共安全的社会责任

    市场取向的改革带来了发展和繁荣已被实践证明,但市场不是万能的

    公共产品的特性导致市场失灵,使政府调节成为必要

    关系到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共交通安全问题,单个企业无力承担起全部义务,政府应当作为公共产品来供给

       公共产品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狭义的公共产品是指政府通过微观参与提供生产性基础设施

    轨道交通的投资与建设可由政府部门负责,授权地铁运营公司以经营权,并将基础设施以租赁形式租赁给地铁运营公司,象征性地收取租赁费

    由于轨道交通安全所具有的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完成相关任务

    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主要是国家,国家比任何个人更有全局观念,更关注社会的均衡发展与民众的利益,能够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考虑社会效益

    相对而言,非国有市场主体往往更注重经济效益,不愿意为承担社会责任而承受利益损失

    因此,从轨道交通安全所具有的“公共产品”特性出发,经营轨道交通产业一般仍应以国有经济为主,有条件地允许一部分非国有经济的介入

       广义的公共产品除了基础设施外,还包括立法执法、反恐防暴、公共政策、各项制度安排等

    针对地铁运营中可能发生的灾害性事故,需要政府向社会提供防治这些社会性灾害的公共产品

    为保证轨道交通运行的安全,越来越需要政府提供如公共政策、政府规制等广义的公共产品

    公共政策是政府实施调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可以为轨道交通各经营主体提供行为规范、基本准则和行动指南,并为广大乘客制定安全乘车的行为依据

    政府规制作为政府的一种治理工具,意味着政府通过制定特定规则约束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也就是要约束因为个人利益最大化动机的过分膨胀而导致他人与社会公众安全利益受损

       在保证轨道交通安全问题上,政府的作用应当进一步加强,要根据需要和可能不断推进政策创新,保证公共产品供给的安全性

       2、轨道交通安全的生产力特性思考   安全不仅仅是一种技术物态和条件,还是一种具有经济效益的活动,是通过对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合理组织、控制和调整,以减少事故和降低事故损失,达到人、技术、环境的最佳结合,间接促进了经济增值的一种活动

    安全活动既具有自然属性,又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下进行的有目的的活动,它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同时,还受到社会生产关系的影响,因此,安全具有生产力的特性

       生产力是生产能满足人类需要的有用物品的能力

    轨道交通安全具有生产力特性,一方面是指它体现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属性,由于轨道交通安全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已成为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轨道交通安全状况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从一定程度上讲,轨道交通安全程度是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

       生产力是由人的要素和一系列物的要素结合而成的有机体系,轨道交通安全也是受到人、车辆、机电等人的和物的因素的作用

    近年来,国内外轨道交通事故分析证明,这些因素是导致轨道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从人的因素看,既有因乘客未遵守安全乘车规则所导致的事故,也有因为工作人员职责疏忽而引发的险性事故

    从物的因素看,车辆、轨道、供电、信号等故障都可导致事故的发生

       生产力反映的是人类的劳动能力,生产力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类劳动能力的发展,是人类科学知识、实践经验、操作技能和社会结合能力不断累积和提高的结果,因而人是生产力中的首要因素

       统计表明,几乎每一起重大事故都与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有关,所以抓运行安全首先要抓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包括法制教育,技术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工作人员牢记“安全第一”的运营准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和麻痹大意

       迅速的反应和正确的措施是处理紧急事故和灾害的关键,只有增强员工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才能把事故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因此道路桥梁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往往会引起民众及政府的高度关注

    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围绕市政道路桥梁工程中关于沉降段路基路面的实际技术进行分析和探讨,着重对于沉降原因及施工技术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路基路面;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技术 1沉降原因分析 一般情况下,造成市政道路沉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地下水,边坡地带,结构沉降以及搭板原因

    1.1地下水原因地下水是诱发路基路面出现沉降现象的一个关键因素,一般情况发生在地下水丰富的路段,由于地下水长期的流动,造成了地下渗透现象,继而诱发沉降现象出现

    通常由地下水原因导致的沉降现象不会在短期内出现,而是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伴随着沉降现象的出现,还有可能导致路面出现大段的坍塌

     1.2边坡地带 边坡地带是造成沉降现象的又一诱发因素,一般情况下是由于边坡地带的地形导致,其原本的地质结构就比较弱,因此在遇到一些比较恶劣的天气时,就会垮塌现象,最终造成路基沉降[1]

     1.3结构沉降 结构沉降也比较常见,造成这一现象的诱因同样与地质结构关系密切,由于地址结构本身过于干燥,因此在遇到一些雨水天气或遭遇到强压力时,就会导致一些水分渗入到地下,进而引发沉降现象

     1.4搭板原因 搭板原因导致的沉降现象与施工本身密不可分,但是通常并不常见

    一方面,道路桥梁工程本身耗时较长,且存在多道复查工序,因此较少出现搭板原因导致的沉降现象,但是偶有例外发生

    一般情况下,是由于支护主体的压力承受面积小,长期遭受压力,所以逐渐出现裂缝,继而诱发沉降现象

    当然,也存在基于设计阶段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导致的沉降问题发生,如搭板设置过低或过高,连接方向不一致,填缝材料的选择有偏差等等,这些都是人为因素导致的,应当加强施工管理方面的内容来规避这些问题

     2施工技术的具体分析 针对上述沉降现象的诱因,通常采取的施工技术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强夯法,搭板法和台后填筑法

     2.1强夯法 强夯法是非常常用的一种施工技术手段,实际上就是通过对于地质的强夯作业,强化地基,进而给施工质量提供一定的稳定性

    且为了满足施工需求,避免问题出现,强夯作业一般需要反复作业四次左右,来确保强夯效果,主要针对的就是上文中由于地质缺水,松软或水源丰富的情况下运用的方法

     2.2搭板法 搭板法也是比较常用的一种方法,且一般运用在情况比较严重,比较复杂的情形下

    如果已经出现路基路面沉降现象,并且由于严重性导致沉降出现凹陷的情况,就需要借助搭板法,通过改造施工,实现补救作业

    一般情况下搭板高度要与原本路基的高度持平,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但是有时为了更好地避免后续出现搭板沉陷,应当部分高于路基,以解决隐患问题

     2.3台后填筑法 台后填筑法的适用范围比较广,但是要根据实际的沉降情况做不同处理

    如果是路面压缩沉降,本身造成的影响比较小,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如果沉降现象相对于比较严重,则可以借助表面填充来完善,如果已经构成了路面裂缝,甚至可能造成坍塌现象的,则采用台后填筑法,通过材料填充,提升强度,修补裂缝,避免沉降现象的出现

     3施工技术中注意事项的分析 对于上文中提到的台后填筑法,在应用该技术时,要注意填筑的材料应当与原材料相同且质量合格,如果采用不同的材料进行填筑,可能破坏原有建筑的结构性,进而造成不稳定现象的发生,诱发更加严重的施工事故出现,或者可以采用目前比较热门的轻型填筑材料,本身质量高,影响小,能够有效提高技术作业的质量

    其次是要进一步完善施工过程中的排水工程,可以结合强夯法,确保地质结构稳定性[2]

    最后是对于过渡段的维护工作要落实到位

    本身桥梁道路建筑工程的施工就是在破坏了原有地质平衡的情况下进行

    且在投入使用后,会产生长期不间断的荷载压力,因此,要对整个工程定期加强维护,尤其是对于过渡段路基的维护工作,或者可以采用对于道路桥梁工程的沉降检测手段来实时发现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定期定时的做检测工作是有效的维护手段之一

     4结语 综上所述,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相关的管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的处理问题,消除一些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借助施工技术对于可能发生沉降现象的过度段进行维护与补充,延长桥梁道路工程的基本使用寿命,也大大提升桥梁道路工程本身的质量与安全性,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孙鹏翔.简述市政道路桥梁沉降段路基路面的施工技术[J].建筑•建材•装饰,2015,(05):271. [2]海志坚.公路桥梁沉降段路基路面的施工技术应用[J].山东工业技术,201

A类央企信托-601号泰州市级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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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38026.html发布于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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