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央企信托—96号成都青白江非标政信

linbin123456 2023-05-17 84
央企信托—96号成都青白江非标政信摘要: 7.4%成都青白江,市场仅有的央企信托成都青白江非标政信,季度付息,小额畅打,期限灵活1-1.5年-2年,火爆预热,周一开放打款,?青白江作为新晋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前景一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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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成都青白江,市场仅有的央企信托成都青白江非标政信,季度付息,小额畅打,期限灵活1-1.5年-2年,火爆预热,周一开放打款,?青白江作为新晋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前景一片大好,青白江是蓉欧铁路的起点,拥有西部铁路物流中心、亚洲最大的集装箱中心站,京东已入驻青白江。

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西部最大铁路物流枢纽+AA主体融资,AA主体强势担保+资产配置优选!
【央企信托—96号成都青白江非标政信】
期限;12/18/24个月,季度付息
1年期(2000万),100万及以上:7.1%
1.5年期(2000万),100万及以上:7.2%
2年期1.55亿,100万-300万及以上:7.3%-7.4%
✅融资人: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实控人是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司是青白江区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之一,受青白江区政府及相关国有企业委托在区域范围内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拆迁以及安置房建设等业务,主体评级AA。截止到2022年9月底,总资产842.75亿元,净资产270.40亿元,营业收入15.05亿元,偿债能力较强。
✅担保人:成都市融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是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是青白江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之一,主要从事成都市青白江区新农村类项目建设等业务,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A。截止到2022年9月底,公司总资产250.83亿元,净资产97.79亿元,营业收入3.28亿元,资产实力雄厚,担保能力强。

【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城市,西部重要的中心城市,新一线城市排名第一,2022年GDP超2.08万亿元,一般预算收入1722.43亿元。青白江区,是成都的市辖区,位于成都市北部,2022年GDP650.6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10亿元,是国家“一五”时期规划建设的西南第一个工业区;西部最大的铁路物流枢纽,四川省唯一的铁路货运型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全国十大最具投资潜力市场商圈;“一带一路”产业园的核心区域,蓉欧铁路的起点,连续7年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

央企信托—96号成都青白江非标政信

信托定融政信知识:

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

     私人贷款利息一般是多少? 在民间借贷中,私人借款利息可以由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那么,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私人借款利息是多少?律图为您具体介绍

            一、私人借款利息是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

    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

    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溥,私人借款及利息的纠纷较多,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

    例如: (一)当事人仅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借款及利息,当借款人到期不自觉清偿时,贷款人一般无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后亦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书面约定借款但没有约定利息的,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不支付利息

    即便有证据使法官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也难以证明利息约定的高低

     (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约定

    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搞过银行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不予支持,但是四倍以内的利息以及私人借款协议本身的效力是予以肯定的

     二、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

    民间借款的利息是在借款事实发生的基础上产生的,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因此,私人借贷的利息问题属于合同之债,按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民间借贷的资金大多数属于民间个人自有的闲散资金,这一资金的性质决定了民间借贷具有自由性、广泛性的特征,也正因为如此,法律法规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定并不严格,而是让当事人拥有较多的自主权利

     我国法律对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这一条文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就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护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允许民间借贷的有偿性,借贷利率可以高于国家银行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间有息借贷的禁区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680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从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立法精神是以自愿为原则,充分体现合同意思自治原则

    但是对高利率没有明确的解释,对什么属于高利率等也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利息纠纷的处理各地法院理解和认识并不统一,适用法律、保护的程度也不同,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法治的统一性

     民间借贷的繁荣发展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但因此也带来了不少的法律纠纷

    当事人在约定利息时由于欠缺法律知识,很容易忽略了利息的约定或者约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进而导致债权受到损失,因此建议借贷双方签订借贷协议时能够咨询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将可能出现纠纷的事项明确写在借条中,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38338.html发布于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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