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云南腾冲市越州水务投资开发债权资产拍卖项目

linbin123456 2023-05-30 158
云南腾冲市越州水务投资开发债权资产拍卖项目摘要: 滇西名城,中国翡翠第一城纯政信项目,财政局全资控股AA发债主体融资、8250万元债权保障AA主体担保,腾冲最大城投担保 【云南腾冲市越州水务投资开发债权资产拍卖项目】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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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西名城,中国翡翠第一城
纯政信项目,财政局全资控股
AA发债主体融资、8250万元债权保障
AA主体担保,腾冲最大城投担保

【云南腾冲市越州水务投资开发债权资产拍卖项目】
发行主体:腾冲xx发有限责任公司(腾冲水投)
担保主体:腾冲xx集团)有限公司(腾冲城投)
产品总规模:7000万元
产品期限:12个月
产品收益:9.50%-9.80%-10.00%(合同收益固定7.50%,认购打款即补差额)
资金用途: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五合芒棒人饮工程、曲石龙门桥、永安农贸市场等项目)
收益分配:季度付息,固定日期3.20、6.20、9.20和12.20。
认购打款:10万元起认购,按照1万元整数倍追加投资。

【发行人】腾xx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腾冲水投,AA主体)
腾冲水投实际控制人为腾冲市财政局(国资委),主要负责当地水厂及相关供水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网改造;水利、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水环境治理、小水电的投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集镇土地开发,集镇基础设施等业务。AA发债主体,有16腾冲供水项目NPB公开债,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61.49亿元,市场认可度高

【担保xx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腾冲城投,AA主体)腾冲城投股东为财政局,是腾冲市最大政府平台,主要负责市政设施管理、棚户区改造和林业服务等;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

无关内容:

环境民事诉讼举证原则是:环境污染侵权举证倒置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在环境污染责任中,是将此种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予以强化的

     环境民事诉讼举证原则是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也就是是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存在与否不负担举证责任,而转移由对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若是对方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事项的存在或不存在,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诉讼中,如果原告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其请求成立,则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而鉴于环境污染侵权的复杂性和实体公正性的考虑,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上都采用举证倒置原则,我国亦如此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在环境污染责任中将此种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予以强化,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规则适用到环境侵权中,具体是指因果关系的倒置,即由污染者承担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证明责任

    在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其因果关系的认定比一般民事侵权案件中的因果关系认定要困难的多,为了保护环境和受害者的利益,一些国家规定在环境污染诉讼中,采取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只要加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污染事实不存在,即推定污染损害因果关系成立,加害人依法应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

     就是说,原告需要证明发生环境污染的事实以及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被告需要证明他的行为与污染后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证明他的行为即使造成污染但法律规定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否则则需要承担因其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的赔偿责任 在诉讼侵权案件中,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受害人举证困难,环境污染案件就是其中之一

    环境污染侵权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是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是一种责任分配制度,是考虑到环境污染侵权的复杂性和实体公正性而设置的

    

云南腾冲市越州水务投资开发债权资产拍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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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41822.html发布于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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