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山东邹城市城资控股2023年债权资产

linbin123456 2023-06-04 162
山东邹城市城资控股2023年债权资产摘要: 6个月起,百强县山东济宁邹城,当地最强平台城资(AA+)政府债,利民(AA)担保!火爆上线【山东邹城市城资控股2023年债权资产】产品规模】总规模2.5亿,分期发行;【期限】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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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起,百强县山东济宁邹城,当地最强平台城资(AA+)政府债,利民(AA)担保!火爆上线
【山东邹城市城资控股2023年债权资产】
产品规模】总规模2.5亿,分期发行;
【期限】6/12/24个月;
【付息方式】打款次日起息,季度付息;
预期收益率:10万-50万-100万-300万(含以上)
6个月:8.3%-8.5%-8.7%-8.9%
12个月:8.6%-8.8%-9.0%-9.2%
24个月:8.8%-9.0%-9.2%-9.4%
⭐【发行方】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注册资本 10.2 亿元,邹城市财政局为实际控制人。最新主体评级 AA+,截止2022年3月总资产为 561.21 亿
元,去年公司净利润为3.37亿元。国投泰康信托、五矿信托、中信信托等多家信托融资主体。
⭐【担保方】邹xx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体评级 AA,总资产 184.28 亿,2021年净利润为1.25亿元,多家信托公司融资主体。
⭐【应收质押】提xx发有限公司(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控人为邹城市财政局)280000000元应收账款质押;
⭐【地区简介】邹城,为山东济宁市下辖市,思想家孟子的故乡,历史名城,位列全国百强县市,2021年,全市生产总值960.5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7%。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18亿元,同比增长5%。

山东邹城市城资控股2023年债权资产

无关内容:

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以后,需要积极准备答辩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递交答辩书的时间是10日内,用人单位没有递交答辩书的,也不影响仲裁机构的正常仲裁程序

     单位收到劳动仲裁申请副本后怎么办 一、单位收到劳动仲裁申请副本后怎么办? 单位收到劳动仲裁申请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劳动仲裁的开庭和裁决有哪些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

    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三十七条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

    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

    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十条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

    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

    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根据规定,仲裁机构在受理了劳动者的仲裁申请以后,应该在5天内将仲裁申请书的副本送达用人单位,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积极应诉,如果员工陈述的情况属实,用人单位也可以跟员工协商处理,协商处理好的,员工可以申请撤回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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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43178.html发布于 202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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