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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三、五为申购成立日!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名称】滨海鼎津津信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规模:10000万
业绩报酬计提方式:业绩报酬为年化8%以上计提50%。(以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期限:五年,(标的债券约19个月)
标的债券上市时间:2019年11月15日
标的债券到期日:2024年11月7日(本基金将在此时间节点行使债券行权日的回售权限)
风险等级:R2
投资范围:本基金计划投资于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蓟州01,债券代码:162482.SH)
【债券发行人】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220亿元。实控人为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平台公司,主体评级AA,最新债券存量8亿元,债券4只。截止2022年中,公司总资产624.65亿,净资产达266.80亿,资产负债率为57.29%。
【债券担保人】
天津广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为220亿元。实控人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管理局委员会。主体评级AA(共存续2只债券,债券存量规模8.90亿元)。截止至2022年中,公司总资产1057.87亿,净资产达450.42亿,资产负债率为57.42%。
【基金管理人】
天津市国资控股的国企基金管理人,基金操作更为严格,不以规模为目标,追求持续性、稳定性。
无关内容:
完全有理由宣称,任何现代社会都以两者的混合为基础如果抛弃对“计划”和“市场”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的理解,单从资源配置角度看,计划(政府)和市场都是资源配置的方式、手段或机制
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做非此即彼的选择,不仅从严格意义上说是不可能的,而且也被世界各国的实践所否定
世界上并不存在纯而又纯的市场经济
萨谬尔森说:“对于一个健康运行的经济来说,市场和政府这两个部分都是必不可少的
现代经济的操作如果没有市场或政府,就像一个孤掌难鸣的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努力建立的是宏观调控和市场条件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以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换言之,我国正寻求和建立一种混合型经济体制和制度
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选择
市场和政府都不是万能的,各有其优势,也各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和存在“失灵”的情况
通常,政府在提供私人物品方面表现出职能失灵,而市场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也出现失灵,这就是所谓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
因此,一般认为,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私人物品由市场提供,政府和市场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
然而实际上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并非如此简单,政府和市场两者的优势和缺陷之间还具有其它组合,于是就有了“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
世界各国的发展实践表明,政府和市场还会出现“第二种失灵”,即政府不仅在从事竞争性私人物品的生产中存在着失灵的情况,在公共事务方面也有失灵之处;市场不仅在提供公共物品上存在着失灵的情况,在提供私人物品时也有功能缺陷
这时,社会或“第三部门”的介入就成为一种必要的选择
所谓第三部门是相对于第一部门(政府组织)、第二部门(营利组织)而言的各种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的总称或集合
第三部门可以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填补政府和市场“真空”,成为帮助政府实现善治的重要力量
当然,第三部门也会失灵,因此在成熟的现代社会,善治是建立在国家、市场、社会(或第三部门)等多个治理主体的权力结构基础之上的,它强调的是发挥不同治理主体的自主性和优势,相互之间建立起一种合作与协商的新型关系
计划经济时期,作为国民经济计划的延伸和具体化,城市规划主要是一种落实经济计划的技术手段,其任务是城市的物质空间配置和城市建设的总体安排,类似于扩大了的工程或建筑设计,因而被视为物质性规划
这种物质性规划的认识方法和做法至今仍相当流行,也是实际规划编制的基本任务
改革之后,伴随经济体制的转型,单纯作为技术手段的城市规划因其日益窘迫而受到质疑
有人呼吁,城市规划应当从物质性规划走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从而把经济和社会发展内容纳入传统意义上的城市规划
过去由计划部门(如计委)、城建部门,甚至更多部门所承担的计划和规划工作,现在一并都被看作是城市规划
当前主流观点认为,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由此看来,“城市规划”是一个具有多重内涵且外延十分广泛的概念,几乎涉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的方方面面
按照这种理解,城市规划既是一种决策,又是决策的执行(实施)和管理,同时也是一种技术手段
如此包罗万象的城市规划观,尽管拓宽和深化了人们对城市规划的认识,可是在理论上却暴露出相当程度的混乱——什么都是规划,必然导致规划什么都不是
城市规划本质上是一种公共决策、一项高度政治化的活动,涉及利益和价值的冲突,许多规划最终被采纳主要是相互竞争的利益集团之间政治冲突或利益博弈的结果
在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受到尊重及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值得高度关注的是规划在协调不同利益方面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1978年之后,我国勘察设计单位从开始实行“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到后来的股份制改组,基本实现了勘察设计的市场化
与此同时,“城市规划市场化”被提上议程,并成为一种实践
这既是城市规划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及规划设计单位自身利益诉求的结果
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规划设计单位,可能或正在由政府管理部门的附属单位转变成独立的“经纪人”
但笔者认为,应慎言城市规划市场化,谨防从政府事无巨细、大包大揽的一个极端,走向一切都交给市场的另一个极端(特别在市场化取向的今天,“市场”似乎先验地具有某种不言自明的“政治正确”)
进一步说,城市规划不能简单地交给市场就万事大吉;搞好城市规划,关键在于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
从规划作为一种公共决策的角度看,公共决策实质上就是公共选择,是以集体的非市场方式来解决公共问题
因此,城市规划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决策性内容、层次和环节不能交给市场
否则,谁“财大气粗”,规划就听谁的或对谁有利,城市也就变成了有钱人的城市
当然,政府也会有扩张、寻租、决策失误和效率低下的种种“失败”
如果视城市规划为单纯的技术性工作,那么城市规划中的技术性内容、层次和环节(如一般资料收集、基础性研究、技术咨询、规划的具体编制等)完全可以交由市场去完成
市场规则促使参与竞争的规划设计单位努力提高服务水平,降低成本
谁能够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或规划“产品”,谁就能占领应有的市场
改革以来,城市规划中的种种问题和失误,在很大程度上都可归咎于人们对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当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定位不明确,行政性垄断大量存在,社会自治组织严重缺位,从而导致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政治法律制度不健全,以及缺失公众或民间参与城市规划决策的机制
笼统地谈论或简单推行城市规划市场化,不仅干事无补,甚至事与愿违
当务之急,应充分认识城市规划到底是什么,它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和工作;应理清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明确政府、市场和社会应承担的职责
最为重要的是,在管理主体上必须让社会组织与公众力量广泛参与规划决策,正确地体现社会自治和民主
大卫·马门就曾把公众参与视为中国的城市规划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作的转变
作者:王育林 水利招标投标是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从招标到投标这其中包括许多的程序
【关键词】水利;招投标 引言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不但能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水利工程是公益性工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是在国家计划控制下进行的,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水利部门全面实行了招投标制,使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迈进
一、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程序 招标与投标是相互对应的概念,有招标人招标,才有投标人中标的机会
招标投标是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从招标到投标这其中包括许多的程序
1.确定工程项目,拟定招标方案,投标人资格审查,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发出招标要约邀请的主体,应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
招标方案是招标人为了规范、有序地实施水利工程的招标工作,通过分析和掌握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经济特性、管理特征等需求目标,根据招标项目实施的条件、目标、范围等方面制定的工作方案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文件,是告知投标人招标项目内容、范围、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与技术标准要求等方面的约束性文件,而投标人应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文件的编制、送达 水利工程投标文件通常包括商务和技术两大部分,由于水利工程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交通等自然条件的制约较大,因此在投标前,投标人应通读招标文件,深入工程现场进行查勘,了解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注意收集和分析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信息,以便在编制投标文件的过程中针对招标文件的条款和技术要求,编制出优质的投标文件
3.组建评标小组,现场开标,评标小组评标 评标小组成员的资质、组数应符合法定要求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参加开标,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评标
4.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订立合同 招标人在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经公示无质疑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形成合同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水利工程招投标出现的问题 1.招标单位方面 招标人是整个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当事人,对招标结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但是,在一些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不能依法办事,导致各种违规操作的发生
(1)招标公告中的资质要求不合理 一些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过高,或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使得投标局限在少数几家“意中人”之间竞争,增大了串通投标的可能
(2)招标文件制定不规范 一些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故意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废标陷阱,导致一些投标企业在非实质性条款上被判为废标
就刻意地去寻找投标文件的漏洞,哪怕一个小小的疏漏,只要与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并不重要的条款进行对照,认为不符就草率地判定为废标
(3)合同签订不规范 一些招标人在草拟招标文件时故意对一些条款含糊其辞,甚至一些招标人事先与意中投标人达成某种默契,中标后招标人设法补偿
若不是自己中意的单位中标,在签订合同时增加一些中标人无法接受的条款,有意为难中标人,反之则会在签订合同时给予优惠条件
2.招标代理机构方面 目前招标工作获得的进步与发展是有目共睹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其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
有些招标代理,基于拓展代理业务市场的需要,完全按招标人意图办事,加上项目立项批复、资金筹措、工程竣工验收等均需要诸多行政 单位领导的签字,这些行为方式极易引起腐败问题
同时,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未区分专业,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对水利专业知识不熟悉、水利工程招标代理经验不足,不能很好地完成相应的招标代理业务
3.投标单位方面 (1)低于成本价投标 很多业主非常注重投标报价,将其视为评标的主要尺度,于是就有一些投标单位抓住这个特点,为了拿到工程,低价抢标,而业主又没有考察投标单位能否在这个价格水平下完成工程,导致了盲目或有意降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
但是有些企业则是以偷工减料等不当手段达到有利可图的目的,这样就会致使工程质量降低,后果不堪设想
(2)挂靠投标和串标 在同一项目招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投标,又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投标单位到多家公司活动,要求挂靠投标,而一些公司为收取管理费而同意其挂靠,并违法出让资质证明
一旦中标,就经常发生施工企业“大牌子、小队伍”等问题,致使工程施工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4.评委方面 (1)评委组成违反规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往往不是从专家库中抽取的,而是指定部分专家,或是无技术职称的领导干部和监督人员参加评委,领导干部既是招标负责人,又是评标委员,甚至评标人数超过法律规定的评委人数
(2)评标方法不科学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未能实现既定功能,招标投标定标的关键是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的素质和立场是否公正,直接 影响着施工企业的中标,也影响着评标的公正性和结果
如果存在着主观因素,评委评标时就无法坚持原则,导致评标 的不公正
(3)评标标准不统一 目前水利工程招投标没有统一的评标标准,每个工程的业主或代理机构都按自己的想法制定评标标准,人为因素太多,很难做到公平和公正
三、加强和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的对策建议 1.强化招投标管理,严格依法招投标 第一,要增强法律意识
完善健全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招投标进入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提供法律依据,真正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从隐蔽走向公开,从无序进入有序,从无形变为有形
使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和条件下进行
第二,严格依法招投标,把好市场准入关
水利工程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按照《招投标法》实行公开招标,水利工程的招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水利部规定的原则、程序等依法进行招标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通过制定规章制度、颁布资质等级标准等手段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
2.严格标底编制,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第一,标底编制依据必须符合要求
凡是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标底的编制,必须按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规定》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规定编制标底
第二,标底不能作为是否中标的直接依据
标底既不能作为决定中标的直接依据,也不能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只能依法作为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和分析保价是否合理等情况的参考
第三,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招标文件中要规定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
因此,业主在招标前应做好市场调查,掌握各种工程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作好低价成本核算,防止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
结语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水利招投标市场,必须对其有深刻的认识,健全并完善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竞争机制,真正建立一个高效、权威的统一招投标平台
只有这样,招投标工作才能发挥其优越性,我国的水利建设才能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滨海鼎津津信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