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武汉阳逻新港产业投资债权转让计划

linbin123456 2023-08-14 80
武汉阳逻新港产业投资债权转让计划摘要: ???【武汉阳逻新港产业投资债权转让计划】?中部省会城市区级首发政信项目+总资产181.75亿元区属国有平台+1.5倍应收账款转让;?规模:¥20000万元?期限:12个月;付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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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阳逻新港产业投资债权转让计划】
?中部省会城市区级首发政信项目+总资产181.75亿元区属国有平台+1.5倍应收账款转让;
?规模:¥20000万元
?期限:12个月;付息方式:自然季度20号付息
?预期收益:30-50-100-300万、8.7%-8.9%-9.1%-9.3%
?资金用途:用于阳逻经济开发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融资方】武汉阳xxx资有限公司,是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作为阳逻开发区的实施主体之一,主要负责项目整体开发策划、投融资、建设和土地开发等。
?【增信措施】
1、【国有平台担保】: 武汉阳xx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是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新洲区区属Ⅰ类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5.38亿元,总资产181.75亿元,主要承担阳逻开发区乃至新洲区范围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开发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人民政府;
2、【足额应收账款转让】:武汉阳逻新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合计人民币33000万的应收账款进行转让,到期溢价回购;
?【项目亮点】
1、本项目发行方为武汉市辖区区级平台首次市场发行,发行方承担阳逻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开发等主要职能,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新洲区国资委;
2、本项目担保xx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181.75亿元,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人民政府。
3、提供合计人民币33000万元应收账款进行转让,覆盖本金,安全边际高;
4、新洲区位于武汉市东北部,面积1463.43平方千米。下辖12个街道、1个镇;另辖2个乡级单位,人口约96万。2021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三批湖北省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名单。2022年,新洲区生产总值达到1085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34.5亿元。
5、武汉市,简称“汉”,别称江城,湖北省省会,副省级城市和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素有“九省通衢”之称,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水陆空交通枢纽、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截至2022年末,全市下辖13个区,总面积8569.15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373.9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8866.43亿元。

新闻资讯:

生态城市建设已经不在是一个陌生的话题,它是人们思想观念进步的结晶

    作为生态城市建设最重要的一环,绿色建筑将是我们构建生态城市的主要手段

    本文从生态城市的概念入手,介绍了绿色建筑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阐述了生态城市建设中绿色建筑的发展

     关键词:生态城市;绿色建筑;发展展望 随着人们物质精神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态城市建设这一崭新的概念走入了我们的生活

    它的目的就是构建一个绿色,自然,和谐的人与自然共生的城市环境

    生态城市建设是一种最大限度的发挥人们创造力,不断促进社会文明的城市建设体系

    作为生态城市的主要构成部分,绿色建筑将是我们不得不讨论的话题

    作为一个城市建设人员,如何构建和谐生态系统,如何正确看待绿色建筑的发展,将是我们日后工作中的关键

     一、生态城市的概念及要求 (一)生态城市的概念 生态城市从广义上讲,是建立在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更深刻认识基础上的新的文化观,是按照生态学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是有效的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狭义的讲,就是按照生态学原理进行城市设计,建立高效、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聚居环境

     当然,作为生态城市的建设者,我们考虑的不仅是做好生态城市概念范围内的事情,而要往更高层面考虑,我们要为构建和谐的城市生态体系而努力

    一个城市的真正繁华,必须建立在所在地区的自然与社会和谐的基础之上

     (二)生态城市的要求 生态城市概念的提出首先标志着它必须符合自然界的各种自然规律

    关于这一点,我们真应该向古代人学习

    古代的建筑学家可以说将“自然资源”运用的淋漓尽致,各种建筑的设计建造都是建立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基础上的

    但是现代人却往往缺乏这样的思想,他们经常为了追求独特做一些移山填海的事情,导致生态平衡失调,最后遭殃的还是老百姓自己

    幸好,随着人类自身的不断提高,当代的城市建设工作者开始注保护自然环境,回归自然

     其次,我们必须把绿色建筑纳入到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之中

    绿色建筑的核心是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非常符合生态城市建设的观念,各种绿色建筑的兴建对于缓解现代社会的资源紧缺等现象效果明显

     最后,生态城市建设的最基本要求是以人为本

    提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准则也是创建生态城市的必然要求

     二、浅析生态城市建设中绿色建筑的发展 从生态城市建设的概念和要求看,发展绿色建筑是必经之路

     (一) 绿色建筑概念的提出 总的来讲,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笔者在此要强调的是,绿色建筑中的“绿色”并不仅仅是一般的屋顶花园,它其实代表的是一种思想,一个概念

    它的核心在于提倡我们在搞生态城市建设中,从建筑物的产生直至消亡的全过程中最大程度的减少能耗,降低污染,尽量保证人与自然的生态平衡

    当然,在当今社会,由于各项技术还不是很成熟,建筑物要做到完全的没有污染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但是只要我们有这样的意识就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绿色建筑这个概念现在已经得到越来越多业界人士的推崇,而且的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现今社会,能源危机已迫在眉睫,环境日益恶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众多的自然灾害告诉我们,只有跟自然界和谐相处,我们才能够得到自身的发展

    倡导绿色建筑,就是在这个大前提下产生的

    节能环保的思想是绿色建筑产生的必要条件

    各项信息等高新技术的开发也为绿色建筑做了很好的铺垫

    总而言之,在进行生态城市建设中,绿色建筑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

     (二)绿色建筑的现状  一方面,我们先来看一下国外绿色建筑的现状: 绿色建筑学的诞生最早出现在美国,是以美国学者麦克翰在1969年所编写的《自然设计》为标志的

    由于发达国家接连发生能源危机,所以保护资源,节省能源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开始时兴,自此绿色建筑也被正式搬上了台面

      “自给建筑” 是较早出现的绿色建筑

    这个学说的创始人在自己设计住宅时,不仅考虑到周边自然资源的利用,更把周围的生活废弃物变废为宝

    这才是业界最佩服他的地方

    从他的整个设计中,我们可以看到自然的气息,感受到自然界的无穷力量,体会到绿色建筑的绝对优势,整个住宅环境都非常符合生态原则

          欧洲是当今世界绿色建筑发展的前哨,对建筑生态环保的研究是当今欧洲建筑科技发展最迅速和最活跃的领域,欧洲建筑生态节能技术日新月异,其先进的生态节能理念、技术与实施体系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

      丹麦的绿色建筑是欧洲可持续建筑的典范,其先进的节能环保理念独树一帜,最新提出的被动式节能方法和主动式节能方法,就是有力的证明

    被动式节能方法就是加强建筑的保温;合理设计建筑结构,构建重型建筑,保证建筑的舒适性,包括使用水环热泵,增加建筑的透光性,通过利用日光照明等措施尽量降低建筑对能源的需求

    主动式节能方法就是采用太阳能热驱动技术,风能发电技术,利用地下水、室外空气和海水为建筑降温,建立温室独立控制的空调系统等措施减少化石燃料的应用

    可以说绿色建筑的发展现状非常良好

      另一方面,我们分析一下我国绿色建筑现状: 我国的绿色建筑起步较晚,发展比较缓慢,与国外绿色建筑的发展相比差距较大

    我国现有的绿色建筑项目主要向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及部分大城市集中

    从数量上看,我国城市建设每年完成建筑面积11亿至l2亿m,其中真正属于绿色建筑的并不多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绿色建筑的发展,国家制订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2007年正式启动了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

    截至目前为止,已有包括2010年上海世博会世博中心在内的两批来自上海、深圳、无锡等城市的10个建筑 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绿色建筑以节能环保、舒适生活、节能科技为主要技术集成,为生体城市建设贡献了很大的力量

      (三)我国发展绿色建筑的前景和优势 在全球都注重生态城市建设,发展绿色建筑的情况下,合理分析我国发展绿色建筑的前景和优势将是建筑工作者工作的基本动力

     总的来讲,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比较快,而且工业化进程连同企业,人们的思想都在不同程度的进步

    我国建筑面积广阔,地理环境复杂,再加上本身提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可以说发展绿色建筑不管从思想上还是实践上都是独具优势的

     首先,我国的建筑节能潜力巨大

    我国现有的建筑有四百多亿平方米,而且每年还在新建十六亿至二十亿平方米,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百分之九十五伊桑的建筑都属于高耗能建筑,跟发达国家相比,如果达到他们同样的室内舒适度,我国的单位建筑面积耗能将是他们的两到三倍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节约的能源潜力非常大

    在“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承担了我国全部节能百分之二十的任务

    现今社会,绿色建筑的节能已不再是以给人们提供健康舒适的环境为目标了,它已发展成一个社会问题,前景十分广阔

      其次,发展绿色建筑效益比较高

    根据业内人士测算,如果要达到同样的节能效果,建筑行业比工业投入少很多

    而且,相较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我过发展绿色建筑,构建生态城市的成本明显降低,这与我国多样的气候地理条件有着密切的关系

    从侧面说也是我国发展绿色建筑的一个明显优势所在

     再次,我国的绿色建筑技术相对成熟

    目前为止,我国在很多国际性的科研项目上还停留在初步阶段,甚至到底会发展成什么样子都没办法预测

    但是绿色建筑技术已经日趋成熟,而且取得了一些成绩

    像是“十一五”期间,我国实施了“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在节能,节水,改善建筑环境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科研成果,并在实践中得到深刻的验证

    使得绿色建筑完全融入生态城市建设的洪流中

     最后,我国传统文化有利推动了绿色建筑的发展

    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在安徽,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民居,这些建筑都很好的利用了自然界的各种手段,有利于通风等;当然,南方的园林更是体现了建筑设计师们对于自然界的崇尚和尊重,它可以说是自然的缩影

    所以,我国的传统文化本身就给绿色建筑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铺垫作用

     三、总结 综合全文,建设生态城市是每个国家的首要任务,而生态城市中绿色建筑的发展则是考量生态城市系统好坏的关键

    作为一名城市工作者,我们应该尽自己所能,以最小的耗能来设计整个生态城市的建筑问题

     参考文献 【1】 陈惠萍.生态城市建设与绿色建筑【J】.广西城镇建设,2011,(3). 【2】 李曙雁.生态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1,(2). 【3】 仇保兴.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前景及对策建议【J】.住宅产业,2011,(20)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分包行为,加强为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分包是指:   (一) 分(发)包企业将其依法承包的工程项目的一部分专业项目或该工程的建筑劳务发包给分(承)包企业,由该分(承)包企业负责完成其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行为;   (二) 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非本企业的成建制劳务人员完成建筑劳务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在本市建筑市场实施的建筑工程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实施对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是本市建筑市场管理的职能部门,其所属的南京市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分包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市的建筑工程分包活动

    其主要职责是:   (一)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工程承发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广使用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二) 提供建筑工程分包交易场所,及时发布分包信息,提供建筑工程分包的各种咨询服务;   (三) 为分(发)包企业提供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分(承)包企业;   (四) 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建筑工程分包行为,实行分包合同备案管理;(五) 推行建筑劳务基地化管理,负责组织成建制的建筑劳务的输入和输出;(六) 负责依法不须招投标的小型建筑工程的报建、施工合同备案的管理;   (七) 调解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受理有关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投诉,并对违法违规分包行为予以查处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分包活动必须在分包管理服务中心实施

       第六条   实施分包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经核定具备分(发)包资格或分(承)包资格的《江苏省施工企业承接工程核准书》

       第七条   分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分包项目必须是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项目;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已约定分包或经建设单位认可;   (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签定,且已向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备案;   (四) 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分(发)包企业分(发)包工程项目,必须分(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分包资格的分(承)包企业

    分(承)包企业分(承)包工程项目,不得超越《江苏省施工企业承接工程核准书》核定的分(承)包范围,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核发的施工人员上岗证

       第九条   实施分包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分包合同必须向分包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条   实施分包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   分(发)包企业必须就分(发)包专业项目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成立项目管理班子,负责对分(承)包企业的施工进行管理

    分包工程价款由分(发)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进行结算

    分(发)包企业在收到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拨付的工程款后,应当及时向分(承)包企业拨付该分包项目相应的工程款

    分(发)包企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分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及其他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分(承)包企业应当按约定对分(发)包企业负责,接受分(发)包企业的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分(承)包企业应当作好内部管理,保证正常施工秩序

       第十三条   实施工程分包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就分包项目的施工负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需使用建筑劳务的,必须使用已在分包管理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的建筑劳务队伍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分包活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的,应当在分包管理服务中心进行

    招标人必须持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分把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分包管理服务中心对建筑工程分包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分包投标、投标活动公正、公平、公开与合法

       第十六条   分包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本市建筑市场情况,向建筑施工企业发布工程分(发)包、工程分(承)包和建筑劳务信息

     分包管理服务中心接受建筑施工企业关于上述信息的咨询

       第十七条   依法不招投标的小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或者个人应当自该工程项目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分包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项目报建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依法不招投标的小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且持有<江苏省施工企业承接工程核准书>的企业承包

    开工前,施工企业必须持施工合同向分包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九条   分(承)包企业的施工人员应当按照建设部、省、市规定接受岗前培训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违法违规分包活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已规定处罚的,依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注销〈江苏省施工企业承接工程核准书〉的处理:   (一) 建筑施工企业在分包管理服务中心以外场所进行分包活动的;   (二) 分(发)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分包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   (三) 建筑施工企业不具备分包资格承接分包工程的;(四) 实施分包活动未订立书面合同或订立合同未经备案的;(五) 分(承)包企业的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接受岗前培训的

       第二十二条   依法不招投标的小型建筑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报建手续或办理备案手续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南京市建筑工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OO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武汉阳逻新港产业投资债权转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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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58834.html发布于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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