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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信托-533号江苏泰州地级市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要素】5亿,24个月,季度付息,资金用于融资方发行的永续债权益投资计划,最终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和采购款
【预期收益】100万 6.8%;300万 6.8%
【融资方】泰州鑫泰集团有限公司,AA+公开发债主体融资,发行人是泰州市负责市政道路改造、安置房和厂房建设、道路维修及国有资产投资和管理的主体,也是泰州市第三大资产平台公司,公司总资产716.23亿元,100%市国资委控股。
【担保方】泰州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AA公开发债主体,担保人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业务、物资销售业务等多种业务综合发展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之一,总资产477亿元,100%市国资委控股。
【区域介绍】泰州市为长三角中心城市之一,是上海都市圈的中心城市之一。2022年,泰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401.77亿元,在江苏省13个城市中位居第九位,同比增长4.4%,分别高于全国1.4个、全省1.6个百分点,增速列全省第2位;2022年,一般预算收入416.6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64.49 亿元,税收占比63.48%,财政质量较好,负债率15.64%,债务规模控制较好。
新闻资讯:
{内容随机加粗}转变监督模式 监督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人本管理理念,努力践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安规》等法律法规处理安全管理事务,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监督原则,将安全监督工作做好、做实,做好事故的预防和排查工作,提高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预见性;同时,对施工单位的安防体系建设和安全评价工作进行全面审核,肃清安监队伍中懒散拖沓的不良作风,基于安全管理现状,不断寻求高效的监督管理方式,确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谨务实,能够解决根本问题,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预见性和实效性
强化现场实体检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是保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基本措施,是施工方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基本原则的主要体现
通过对《安规》以及文明施工原则的宣传,借助安全监督管理手段,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约束和考核,敦促施工方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重视安全监管工作,从而营造安全和谐的施工环境
严格监察施工方的安全行为,规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行为 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应该不断强化施工方关于安全生产理念的教育,大力宣传《安规》,敦促施工方重视安全防护工作,并且在日常生产事务中坚持安监体系的建设
开工前,有关生产班组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安规》和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常识和相关法律政策的宣教力度,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并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促进施工方的安监体系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
充分发挥监理安全管理职能,规范监理行为 监理单位的行为规范也是安全生产内容的一个方面
强化对监理行为的约束,促使监理市场规范化运作,对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为监理工作者,首先要从自身素质建设抓起,广泛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对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及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隐患整改的复查,充分发挥监理的现场管理职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大对建筑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要从根本上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安全培训工作,政府考核发证,协会劳务推介,企业用工投保的“安全培训-劳务输出-意外伤害保险”一体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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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信托-533号江苏泰州地级市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