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汝阳农发债权资产01

linbin123456 2023-09-02 103
汝阳农发债权资产01摘要: 严禁挂网!限合格投资者查阅!鬼谷故里,杜康酒发源地!火爆上线! AA主体发行方+AA主体担保方+国有应收账款确权质押并中登网登记!周二周五成立!【汝阳农发债权资产01】【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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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挂网!限合格投资者查阅!鬼谷故里,杜康酒发源地!火爆上线!
AA主体发行方+AA主体担保方+国有应收账款确权质押并中登网登记!周二周五成立!
【汝阳农发债权资产01】
【基本要素】总额:1亿,首期3000万; 产品期限:1/2年;季度付息
【补偿金基准】
12个月:
10万-50万-100万-300 万
8.8% -9.0% -9.2% -9.4%
24个月:
10万-50万-100万-300万
9.1% -9.3% -9.5% -9.7%

❤【AA发行方】汝阳农xx汝阳农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控人为汝阳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AA主体信用评级,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7.8亿元,资产负债率仅为11.29%,主要承担汝阳县范围内大量的桥梁道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等业务。近年来公司均获得政府扶持与补助,2019年汝阳县人民政府向公司注入砂石采矿权汝阳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权,钼矿剥离物废石、尾矿库、汝阳县水库及河道砂石等资产以及政府拨款,合计为65.02亿元,2022年8月,汝阳县国资中心以货币形式对公司注资10.00亿元,公司资本实力得到提升。同时,2020-2021年公司分别获得政府补助1.24亿元和1.88亿元,有效提升了各年利润水平。

❤【AA担保方】xx限公司汝阳杜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实控人为汝阳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AA主体信用评级,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9.42亿元,资产负债率仅为27.29%,主要承担汝阳县粮食购销及存储、供水及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安保、药品销售、光伏发电及公(廉)租房租售等业务。截至2021年末,公司获得无偿划入的股权、土地、公(廉)租房等资产净增加资本公积85.03亿元,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2019-2021 年合计获得财政补贴 3.25 亿元,提升了各年利润水平。

❤【地方简介】:【汝阳县】地处豫西伏牛山区、北汝河上游,距洛阳市区74公里,是中国历史名酒——杜康酒的发祥地,史称“酒祖之乡”。汝阳县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现已探明矿藏七大类48种,其中东沟钼矿单体储量居全国第一,汝阳县4A级旅游景区有西泰山、恐龙谷漂流,3A级旅游景区有龙隐、恐龙国家地址公园 。2022年地方生产总值为206.3亿元,先后荣获省级卫生县城、园林县城和最佳人居环境奖,全国科技先进县、全省中医先进县、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

❤【应收账款确权质押】:融资方以其对xx限公司的3000万应收账款确权质押担保,并在中登网登记。

❤【资金用途】:
用于汝阳县土地复垦+北汝河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无关内容:

招标方能取消中标资格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2-05 10:40:45 评论 收藏 某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中标人以要与制造商签订“背靠背”合同为由,将制造商加入合同谈判中,但对方要求我们将“无法取得出口许可证甲方有权要求赔偿”的条款删掉,并增加“非卖方原因无法取得出口许可证为不可抗力”条款

    因当时他们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了“应取得出口许可证”这一条款,而且出于对我们及进口代理权利的保护,我们不同意这些修改

     距离中标通知书下达已经有两个多月了,我们决定取消其中标资格

    请问由我们单位直接发取消中标资格通知妥当吗?  招标人在中标人符合取消中标资格的法定条件下,可以直接向中标人发出取消中标资格通知

    建议贵单位同时向行政监督部门(主管机电办)报告中标人的违法行为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没有正当理由未在法定时限内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可以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法律责任

    从法理上讲,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诺生效,中标合同已经成立,中标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可以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向其发出取消中标资格通知,且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应当注意保留中标人违约的充分证据

    此外,建议招标人同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中标人的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节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汝阳农发债权资产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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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62037.html发布于 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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