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债权资产02

linbin123456 2023-09-13 95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债权资产02摘要: ?天津蓟州政信:每周二周五成立!?新品上市?AA发债主体融资?总资产接近600亿?稀缺直辖市精品?2022年GDP1.6万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6.6亿【天津蓟州新城建设债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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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政信:每周二周五成立!
?新品上市?AA发债主体融资?总资产接近600亿?稀缺直辖市精品?2022年GDP1.6万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6.6亿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债权资产02】
?规模:5000万 12月 季度付息(25号)
?收益:30-50-100-300万 8.4-8.7-9-9.3%
⭕资金用途:用于市政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风控措施及亮点:
?1、AA发债主体融资:天津蓟xx有限公司(实控人:天津市蓟州区国资委)总资产590.76亿元,流动资产316.37亿,主体评级AA,债评AA。是蓟州区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主体,主要负责蓟州区内的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评级展望为稳定,偿债能力较强目前已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额度合计146亿元、其他商业银行150亿元授信额度;另外,于2019年7月于香港联交所发行美元债7000万美元,成为天津市为数不多的成功发行境外债的国有企业;
?2、国企平台担保:天津xx程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总资产28亿元。实际控制人为蓟州区人民政府,是当地最大的基础设施施工单位承接包括于桥水库生态保护,蓟州区森林生态修复与综合提升,新城公乐亭湿地提升改造,新城州河地块新开景观河道清淤、生态提升改造,湖璟中心(湖璟苑)室外给排水、道路管网配套、庭院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及铺装等二十余项在建工程。预计2023年底可实现工程款收入13亿元,担保能力强
?3、应收账款质押:发行人以其持有的价值不低于1亿元的应收账款为本项目提供质押担保
⭕天津市介绍:
我国四个直辖市之一,是国家中心城市、特大城市、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
2022年天津市地区生产总值为16311.34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6.6亿,其中税收收入1346.8亿,税收占比为73%,非税收入499.7亿。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3.7亿
蓟州区位于北京和天津经济圈的交汇点,区位优势显著,发展前景向好,区域财政实力较强,增长稳定,区域经济发达。202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9.3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4亿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债权资产02

信托定融政信知识:

一家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两位经理和一名员工走进了储小青律师的办公室

    甲公司的这两位经理左一句、右一句地跟储律师说起案件的经过

     2006年5月18日,甲公司与这起案件的对方当事人(以下简称乙)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一份

    甲公司已经按约完成了施工,但是在施工过程中,经过乙的要求,对工程的量做了增加

    但是,乙只付了初定工程量的工程价款,对于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价款一直未予支付

    而且,当甲公司员工去乙处追讨增加部分工程量价款时被乙方人员殴打,后来派出所对于殴打事件的处理也对甲公司不利

    迫不得已,甲公司希望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追讨该工程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款

         储律师当时问甲公司人员带书面证据材料了没有?甲公司人员说,没带,今天来主要是想和律师有个事先沟通,按照律师的要求回去准备搜集证据材料

    于是,储律师根据以往处理大量类似专业案件的经验,结合甲公司人员就本案所述实际情况给甲公司出具了一份所需证据材料清单

         但是,数日后,甲公司三名人员再次来到储律师的办公室时,却只能拿出所出具材料清单中十分之一不到的材料,而且,能拿出来的材料原本应当经过对方当事人签字的,也没有对方当事人的签字,如果在庭上肯定会被对方律师提出真实性异议

    后来询问得知,双方当事人之间很多清单的确认都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附件的形式操作,但甲公司又表示相关电子邮件在邮箱中已经删除

    其中,最具关键意义的材料:《初定工程量和价款概算单》、《增加部分工程量和价款审核单》均无对方当事人确认签字

    同时,尽管合同中对工程价款有明确的数额约定,但是,对于该工程价款,在合同中还约定有两种计算方式的条款:“固定单价,面积按实结算”、“可调价格:按市场价按实结算”

    这个价格选择条款本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进行选择其一的,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却没有进行选择,而是两种都存在

         可想而知,这个案件胜诉的可能性非常渺茫

    但是甲公司,既没有拿到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款,自己的员工还被乙方人员殴打,憋了一肚子气,这个官司又不能不打

     【律师策略】     经过对案情的分析,储律师谈了一下代理思路和策略:     将该案两部分工程量分开,我们只提出要求对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工程价款的请求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一来,仲裁请求提的少了,可以节约仲裁费用;二来,主要是因为初定工程量部分已经支付完毕,没有必要再将该部分混同,也防止初定工程量被提起造价鉴定挤压已有的利润

         同时,在《初定工程量和价款概算单》中,发现在最下方备注栏内注明“双方同意本工程以xxx价款完成”,而这个数字与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价款数额相符,能够相互印证,于是,储律师的策略是以初定工程量为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固定价抗辩对方当事人可能提出的对初定工程量或整个工程进行造价鉴定,防止挤压原本已收款项中的利润(当然,前提是该份《初定工程量和价款概算单》被采信为证据,如何让仲裁庭采信的,后面再谈)

    储律师还提出,有分歧的两种计算价款的选择条款只是当时对确定该固定价格所用原则的描述而不再是结算方式,也就是说,一旦固定价格确定以后,该项条款仅起解释作用,并不再具备操作性

         在《增加部分工程量和价款审核单》中,经仔细研究,储律师发现:对方当事人只对工程项目的单价表示了异议,但是对所增加的工程量基本未表示异议

    于是,储律师采取的策略是,如果要进行造价鉴定,也只能对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单价进行鉴定,无需对增加部分的工程量进行鉴定,因为双方当事人只对单价有异议,对增加的工程量无异议

     甲公司听了储律师的代理思路和策略后,表示委托储律师代理该案,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合同约定仲裁)

     【庭审纪实】     庭审中,对方发难:     对方律师果然对我方提交的《初定工程量和价款概算单》以及《增加部分工程量和价款审核单》的真实性表示异议,称从未见过这两份清单

         对方同时提交了由对方当事人自行单方委托一家造价鉴证公司对整个工程进行造价审价的造价鉴证报告(包括初定工程量和增加部分工程量),审价结果令人大跌眼镜:整个工程(包括初定工程量和增加部分工程量)的价款比乙方已经支付给甲公司的初定工程量价款还要低

    于是,乙反过来还要求甲公司退还一部分工程款

         对方同时又提出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赔偿

         对方提出该工程是可调价格,应当按市场价重新结算

         储律师作为甲公司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在仔细研究案情的基础上,根据经验,提出了以下代理意见: 1、从对方提交的其自行单方委托某造价鉴证公司所出具的审价报告中可以看出:在该份审价报告的审价依据目录中分别很清楚地写着《初定工程量和价款概算单》、《增加部分工程量和价款审核单》两份清单,这说明对方在进行造价审价时,分别向造价鉴证公司提交了这两份工程量清单

     2、于是,储律师在辩论阶段,提出:从该份审价报告可以看出,被申请人(即乙,以下仍简称乙)确实向造价鉴证公司提交了《初定工程量和价款概算单》、《增加部分工程量和价款审核单》,这就证明:《初定工程量和价款概算单》、《增加部分工程量和价款审核单》这两份清单确实是存在的,且乙也确实掌握和拥有这两份清单,否则其无法向造价鉴证公司提供

    但是,乙对甲公司向仲裁委提交的上述这两份同名的概算单和审核单真实性有异议,乙却又未向仲裁庭提交上述两份概算单和审核单

    根据举证责任及不利后果承担原则,如果乙拥有相应的证据不提交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同时,储律师也准备了如果乙方仍然不承认两份清单真实性的下一步取证安排:请求向该造价鉴证公司调取当初采用的这两份清单

    ) 3、同时,储律师质问对方:乙方提交给造价鉴证公司的这两份清单是什么样的清单?是否和甲公司向仲裁庭所提交的两份清单相同?对方显然对如此细致的发现和提问没有准备

    仲裁员同时也要求乙就此两份清单是否与甲公司提交的清单相同表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对方此时无奈,只能含糊其辞,在仲裁员再次要求的情况下,对方只好如实说出事实

    这样,这两份证据便得到了仲裁庭的采信

     4、对于初定工程量价款的问题以及工程质量的问题,储律师直接以与本案(只就增加部分工程量工程价款)无关请求仲裁庭不予处理,如果有问题,应当提出反诉(而实际上反诉期限已过)或者另案(另案则须先有对方当事人支付仲裁费)

    且乙已经实际入住,再以工程(非主体结构和基础工程)质量有问题提出请求的应当不予支持

    而关于对方当事人单方自行委托造价鉴证机构出具的造价审价报告,储律师对其真实性、关联性(该份造价报告是就整个工程,而本案是就增加部分工程量)、合法有效性都有异议

     5、关于固定价和就增加部分工程量审价范围的问题,储律师也逐一按当初既定策略提出了观点

     【处理结果】    仲裁庭采纳了储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该工程初定工程量部分为固定价,如果要审价也只能就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单价进行鉴定,而增加的工程量双方已经认可;同时,对该份鉴证报告未予采信

    该案最终以乙向甲公司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款而告终结

     【律师提示】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变更合同(如本案的增加工程量)较普遍,但合同双方在变更合同时,一定要及时签署补充合同等能证明合同发生变更的法律文件(如本案增加工程量时的签证、会议记录等)

     2、通常,如果合同标的额较大(如本案的建设工程),为了保险起见,一定要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交由律师审核,以避免类似本案中出现价格确定条款有两种选择却没有选择情况的发生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债权资产02

     3、纠纷发生后,并不是已有的证据不足就一定不能胜诉,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对己方有价值的信息和材料;诉讼、仲裁实务是律师的专业,律师不仅善于从己方的材料中发现线索和证据,同时还有其他很多方法帮助公司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所以,公司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能盲目,必要时要聘请律师或咨询律师指导操作

     4、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定要完善保管相关具有法律效力文件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本案证据丢失情形的发生,必要时聘请律师指导协助完成

       因为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具有施工工期较长、资金的投入比例较大、资源的消耗量较大和不可预见性因素较为多而复杂的特点,所以施工阶段造价的控制历来是水利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

    一个项目能否收益,关键便在于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好坏

    在文章中笔者主要通过施工进度及质量、施工材料及设备、人员配置和工程结算几个方面重点进行阐述施工阶段造价控制需要关注的重点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在工程建设阶段,对施工造价进行有效的管理是工程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不同的施工企业造价管理的方法不同,但是无论哪一种造价管理方法,在清单计量和核算方面都是造价管理的重点

        1 造价控制需要兼顾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施工进度方面,一些施工单位简单的认为通过赶工尽早的把项目投入生产可以降低生产的成本,提高本企业的经济收益

    其实不然,赶工恰恰会使工程成本增加,这是因为赶工势必引起人工、材料、周转材料和机械设备的增加,如果有必要还需要引进新技术,进而使成本增加

    加上夜间施工和雨天施工增加了安全生产的风险,如果出现人员伤亡,对企业是极为不利的,不仅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也会挫伤职工生产的积极性,使企业得不偿失

    其实,如果能够处理好工期与造价的关系,既可以很好的控制造价,也可以不影响工期

    这就要求造价人员要对工程有个全局的把控,在工作中努力做好造价控制,对确保工期大有裨益

    工程质量方面,工程质量对工程的成本影响比较大

    如果在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在施工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无偿进行修补工作

    例如如果出现爆模情况就需要把突出来的部分凿去;再如出现蜂窝及麻面情况,就需要重新倒入混凝土,严重的还需要重新施工

    诸如此类的返工会大大增加工程的成本,甚至造成企业亏损

    这就要求控制造价的同时应注意与工程质量的平衡关系,把造价控制渗透到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并控制好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能够达到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能够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2 加强施工材料、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施工材料及设备在整个施工阶段资金的投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点环节,必须加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及控制

    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在各个环节建立严格的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个人,在材料和设备的计划、采购、领用、报废等环节进行成本控制

    由于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需要足够的资金做保证,这就要求物资部和财务人员及时进行有效沟通,在每年的年末做好财务资金预算,把需要采购的材料和设备所需资金提前预算好

    当有采购需要时,材料及设备款可以随时拨付使用,不至于影响工程进度,影响工期计划

    如果确有资金紧张的情况,项目部可以和设备供应商进行协调,先行预付一定定金,约定好尾款付款日期,这样既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资金紧张状况也可以暂时得到改善

    对于已经采购到货的材料和设备,应立即进行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准备投入生产使用

    项目部要先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定出各阶段的材料所需的用量,然后要求材料组按计划来采购和发放,并要随时掌握现场材料所消耗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对材料作出调整和补充

    通过加强施工材料、设备的管理和控制,便可以有效节约资金,降低施工阶段所需的成本

        3 合理配置施工人员    人工费用在整个施工阶段的费用中也占有一定的比重,人工投入是确保工程顺利竣工必不可少的因素

    在人员需求量的选择上应综合考虑工程的特点及工期的要求等因素,通过建立奖罚制度,开展各项竞技活动等措施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可以缩短工期、提高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

    同时,在施工人员的配置上,企业应该选取素质高、技术好、经验丰富的职工参与工程施工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资历和能力的不同,造成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施工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例如很多的工程事故的发生都和工程人员的业务素质有直接的关系,特别是在水利施工中的隧洞施工,塌方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施工人员的操作不当问题最为常见

    这就给我们提出警醒,提高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迫在眉睫,不能为了节省培训费用而放弃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

    造价的控制不能着眼于眼前费用,应该纵观全局,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待造价控制问题

        4 做好工程变更、索赔及竣工结算    工程设计变更是施工中很常见的现象,由于受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的影响,原来的设计图纸会发生变更,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做好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逐步完成各项变更工作,待变更确认后及时向业主提出变更申请并提出工程签证

    另外,在工程变更结算中应特别注意单价的套用问题,对变更工程的单价套用应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工程单价进行价款计算,如果没有约定需要的变更单价,也应该以合同为依据,找到类似于此种情况的单价,以此为依据确定变更价格并进行变更结算

    施工单位应重视索赔问题,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

    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每次可以争取索赔的机会,为企业争取利益

    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山区,自然灾害比较频发,不利的自然条件为施工方提出索赔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如果在施工中遇到比合同约定更为糟糕的困难,施工单位的施工成本和时间骤然增多,此种情况就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合理要求,但要注意搜集有利于自己的资料,为后期索赔程序提供便利

    由于索赔是以法律为依据,合情合法的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施工单位在日常的施工中应该提高索赔意识,加强造价控制管理,认真研究施工合同,提高工程索赔的管理水平,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少的增加成本费用,实现企业盈利的目的

    关于工程变更及索赔的相关资料管理人员应做好归档工作,在做竣工结算时必然需要用到,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对企业实现有效收益影响很大,在日常结算中管理人员应保存好结算资料

    在编制结算时应充分的理解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以法律为准绳并结合合同要求对合同内和合同外的项目做好各项结算工作

    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各个因素之间联系比较紧密,如果竣工结算时前期结算资料不全,就无法完成结算,对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会影响整个工程的造价计划,应引起施工单位的重视

        5 结语    由此可以看出,做好对水利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的控制不是单方面的因素可以决定的,它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多而复杂且联系紧密,这就需要我们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在工作中不断地积累和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收益

        参考文献    【1】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组编.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2】 柯洪,杨宏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第一版)【M】.人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3】 李茂涛.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研究【D】.重庆交通学院,2008.    【4】 王伟.基于全过程造价管理理念下的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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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63719.html发布于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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