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起投6个月起,百强县山东济宁邹城政府债,市场稀缺三担保产品!? ? ?
规模:每期5000万元
期限:6个月/12个月/24个月
起息方式:当日计息
付息方式:自然季度付息(3.15/6.15/9.15/12.15)
预期收益率:
认购金额 半年期一年期 二年期
10-99万 8.5% 9.0% 9.5%
100-299万 9.0% 9.5% 10%
300万以上 9.5% 10.5% 11%
【发行方】
? 邹城市XX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邹城市圣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邹城市财政局,注册资本6.02亿元,21年总资产55亿。该地区债务压力小,财政收入高,履约能力以及积极性极高。
【担保方一】
? 邹城市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邹城市财政局全资控的当地最大政府平台。注册资本10.2亿,21年总资产557.15亿,营收73.22亿。主体信用评级AA+,存续27只债券合计109.85亿,在中融、五矿、光大等15家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金融机构认可度极高,偿债能力极强。
【担保方二】
? 邹城市XX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邹城市第二大政府平台,股东为邹城市财政局(90%)、山东省财政厅(10%)。注册资本7亿,21年总资产184.28亿,营收15.33亿。主体信用评级AA,存续4只债券合计14.2亿,在中融、平安、华鑫等16家信托公司发行信打计划,金融机构认可度高,担保能力强。
【担保方三】
? 山东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财政局全资控股平台,注册资本7.2亿元。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24家,业务涉及多方面领域,合并总资产136亿,21年运营收入达15亿元。该主体债务压力小,财政收入高,履约能力极高。
【风控措施】
1.三方担保提供全额不可撤销保证担保
2.【应收账款质押】发行方提供4.2亿应收账款质押,作为增信担保
3.【发行方回购承诺】发行方强增信,本息兑付回购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
4.【土地抵押】发行方提供2.8亿优质土地作为抵押担保
【区域介绍 】
邹城市,为山东济宁市下辖市,思想家孟子的故乡,历史名城,位列全国百强县市,GDP高达960.55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4.18亿,济宁市各区县排名第一,邹城市有世界500强兖矿集团,山东共4家,邹城独占一家,还有亚洲最大的坑口电厂—邹县电厂(中国华电集团最大的电厂)这两家大型工业企业为邹城市提供了稳定的税收基础。
山东邹城市圣城文旅2023年债权融资计划政府债定融
新闻资讯:
合同的双方都总是不依不饶,正是因为这样,就会不断的引发争端,当面临利益纠纷的时候,人总是不理智的
一、避免工程造价纠纷的对策 (1)合同条款签订应严密、有效
首先,施工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知识,认真学习国家和地市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各种文件规定,并严格按规定办理工程预结算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业主不盲目压价,施工方不接受不合理压价要求,以免签订不合法的无效条款
(2)加强勘察设计管理资料
(3)施工图预算要全面、准确、合法、有效
(4)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现场签证制度.监理工程师应做到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5)在开工前应签订材料价格确认方案的规定性文件,并严格执行.以避免以材料找差引起纠纷
另外,各级工程造价部门应大力宣传有关造价的政策法规,完善造价各环节的管理措施
二、工程造价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1、协商 按照法律和商业惯例,一旦出现商业纠纷,双方应首先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的可能性
双方既有商业联系,对纠纷产生的原因应是心中有数,假如双方从合作的愿望出发并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通过坦诚、细致的磋商,纠纷是不难解决的
要害是双方协商不成,而应依据双方的协议,遵照有关的法规和通常的商业惯例,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的精神,提出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即可达成和解协议
这是大多数人的首选方式
当然,这种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损害国家、社会、第三人利益
自行协商解决纠纷,不受时间、地点和法定程序的限制,能维持双方的商业关系,消除隔阂或误解,增进双方的情谊
2、调解 经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可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出面进行调解
业务主管部门是依法负有对日常商业活动的指导、管理、监督之责,他们比较认识本行业的业务,比较全面的把握情况,由其出面调解,既轻易做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又能准确运用法规,提出合理和中肯的解决方案
此外,主管部门还可以运用法律和制度答应的方式,给纠纷双方以必要的帮助、照顾和支持
假如协商一致,纠纷双方也可以共同委托所信赖的第三者(个人或团体)出面调解
由第三者进行调解,有较高的灵活性、中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比较超脱和公正,不致因某种利害关系而偏袒一方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调解专家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耐心细致说服双方,以自己专业和人格上的感召力促使双方互相让步而达成和解
3、仲裁 假如纠纷双方不愿通过协商和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就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中作一选择
仲裁作为解决商业纠纷的重要方式,具有与法院诉讼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强制执行效力
目前,更多的商家宁愿选择仲裁而不愿到法院诉讼,这是因为: 第一,仲裁机构比法院更独立、公正
如工程造价仲裁委员会,它不隶属于任何行政、党务机构,在审理案件中,能完全排除外界的干扰,做到依法、独立、公正
此外,审理案件的仲裁员大多是在海内、外有相称影响力的法律、经贸、科技方面的知名专家
专家审理案件,更专业,更公正
第二,仲裁程序更简便,审理期限更短,效率更高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其本身没有上诉或再审程序,仲裁过的纠纷不能再到法院申诉,仲裁一经裁决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第三,商家在仲裁程序中有更大的自主权
仲裁程序完全体现商家的意思自治,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点、仲裁语言、甚至仲裁所依据的程序规则和适用的法律,均由商家自主选择
第四,仲裁实行一审终局,没有上诉,因而仲裁费用更低
此外,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第三人不可旁听案件审理,媒体也不得报道仲裁程序及裁决,因此,仲裁更能保守商业秘密
4、诉讼 毫无疑问,诉讼是解决商业纠纷最严肃的手段,同时也是最终的手段,在万不得已之下才予以采用
目前投诉立案难,程序烦琐、耗时漫长,诉讼费、律师费高,不可猜测的因素(如法官素质、行政干预、地方保护等)多、风险大
随着司法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打官司”将变得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