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潍坊渤海水产综合开发政府债定融

linbin123456 2022-11-04 219
潍坊渤海水产综合开发政府债定融摘要: 产品名称:潍坊渤海水产综合开发政府债定融规模:2亿期限:12个月认购金额/产品收益:20万-8.8%;50万-9.0%;100万-9.2%;300万-9.5%收益兑付方式:季...
微信号:18321177950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产品名称:潍坊渤海水产综合开发政府债定融
规模:2亿
期限:12个月
认购金额/产品收益:20万-8.8%;50万-9.0%;100万-9.2%;300万-9.5%
收益兑付方式:季度付息

【地区介绍】:潍坊,古称“潍县”,又名“鸢都”,位于山东半岛的中部,山东省下辖地级市,与青岛、日照、淄博、烟台、临沂等地相邻。地扼山东内陆腹地通往半岛地区的咽喉,胶济铁路横贯市境东西,是半岛城市群地理中心。地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经济区的重要交汇处。是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和发展活力的新兴经济强市。
潍坊市总面积15859平方公里,约占山东省总面积的10%,居山东第二位。辖4区6市2县。气候属暖温带季风型半湿润大陆性气候。潍坊2015年度全市完成GDP总量5320亿元,居地级市排名山东第4位,全国第32位;2014年度中国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第46名;
潍坊自秦朝便成为京东古道的重要枢纽,明清以“二百只红炉,三千铜铁匠,九千绣花机,十万织布机”闻名遐迩,是历史上著名的手工业城市,清乾隆年间便有“南苏州、北潍县”之称,1904年在德国殖民者的提议下,潍坊开埠。潍坊同时也是中国风筝文化的发祥地,国际风筝联合会组织总部所在地,也是“国际风筝会”的固定举办地点。还是我国历史上最大的风筝、木版年画的产地和染散地,又被称为“世界风筝都”。
【项目资金用途】:冰雪世界工程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增信措施】1、发行方提供价值约3.33亿不动产抵押;
2、发行方提供3.37亿元应收账款质押;
3、央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
【融资方】潍坊xx开发有限公司
【tag】:潍坊渤海水产综合开发应收账款债权计划
【担保方】潍坊xx展有限公司
【区域经济】2014年潍坊市生产总值(GDP)完成485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90.52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2166.17亿元,增长11.7%,其中工业增加值1952.43亿元,增长12.0%;第三产业增加值1455.74亿元,增长10.5%。三次产业比重由2011年的10.14:55.38:34.48调整为9.73:53.99:36.28。
2013年完成生产总值(GDP)442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33.1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2297.4亿元,增长11.5%,其中工业增加值2063.2亿元,增长11.7%;第三产业增加值1690.2亿元,增长11.4%。三次产业比重由2012年的9.73:53.99:36.28调整为9.8:51.97:38.23,三产比重提高1.95个百分点。
【产品亮点】应收账款质押+不动产抵押

政信知识: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3、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书、被行政处理行为的过程证据材料,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等等

     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 (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书、被行政处理行为的过程证据材料,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 (5)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6)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7)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据

     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本院指定日期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应经本院准许

    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证据而在第二审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二、提起行政诉讼是否有期限规定 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现实中有很多行政行为,有些是正确的,有些是错误的,在执行过程中错误的行政行为必然会侵权相对人的权益,比如抓错人,罚款对象弄错等等,当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你的合法权益时,受害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潍坊渤海水产综合开发政府债定融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9387.html发布于 2022-11-04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城投定融网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