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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总规模1.5亿,分期发行。
10万-50万-100万-300万
1年 8.6%-8.8%-9.0%-9.2%
合同业绩基准7%,差额部分由贴息方补足。
用途:用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
【融资方】
齐河县城xx投资有限公司(AA),是齐河城xx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齐河县财政局,主营政府基建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建设等。
【财务状况】21年总资产377.8亿,营收20.89亿,银行授信额度79.8亿,金融机构认可程度高,再融资能力强。
【风控措施】
齐xx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无线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控制人为齐河县财政局,主营水利工程建设、住房建设等,2021年总资产59.34亿,净资产35.04亿,担保能力较强。
【应收质押】:齐河城投提供2.4亿元的应收账款质押,足额覆盖本息。
【土地抵押】:齐河城投提供足额的不动产抵押。
【区域经济】
山东省为全国GDP第三大省份,占中国GDP总量的7.2%;齐河县隶属德州市,连续7年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2021年排名第75位,同时跻身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分列第35位、第20位、第19位;被省政府评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县。2021年,齐河县GDP为399亿元,仅次于德城区,增速9.0%,位居全市第1位。
新闻资讯:
1、客体上,侵犯的是司法机关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2、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3、主体上,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犯罪分子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
一、包庇犯罪分子罪具体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这些犯罪分子既包括尚未被抓获而潜逃在外的犯罪分子,也包括已被抓获的已决犯和未决犯
所谓“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实践中,如果明知其人是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案犯,而仍向其提供资助或者交通工具,帮助该案犯潜逃的,或者帮助犯罪分子毁灭罪迹,隐匿、转移、销毁罪证等,也都是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尽管包庇犯罪分子手段多种多样,但目的只有一个,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
另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只能发生在被包庇者实施犯罪之后,并且事先没有通谋,如果事前通谋,事后又包庇的,则属于帮助犯,以共同犯罪论处
事中通谋也属于事先通谋,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窝藏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犯罪分子的,也应当按照本罪处罚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犯罪分子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犯罪分子的应从重处罚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
行为人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出于亲友之情,有的是出于哥们义气,有的是出于贪图钱财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只要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而予以包庇的,均构成本罪
二、包庇犯罪分子罪如何正确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包庇犯罪分子的犯罪应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果被包庇的犯罪分子所进行的犯罪情节轻微,数量很小,受刑罚处罚较轻,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包庇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也比较小,那么包庇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就小,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
在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区分本罪与知情不举行为的界限
“知情不举”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不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也没有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对犯罪分子也不提供积极帮助,表现为消极不作为,这种消极不作为,由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知情不举罪,因此不构成包庇犯罪分子罪
(二)本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包庇的对象不同,前者包庇的对象,必须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而后者所包庇的对象,则是除上述犯罪以外的刑事犯罪分子
总的来说,包庇犯罪分子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方面自己的人身安全可能会受到犯罪分子的威胁,另一方面也会涉及犯罪,一经查出,司法机关将会介入追究刑事犯罪责任
如果亲人成为了犯罪嫌疑人,我们建议第一时间委托刑事律师介入处理,律师介入可以 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齐河城投债权资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