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央企信托-156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

linbin123456 2023-01-26 200
央企信托-156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摘要: A类大央企HX信托直辖市城投债,重庆大足第二大主体城投债,第一大主体债券内担保,30万起7%,该央企信托已有两笔大足城投债已于今年8月提前一年兑付了。 ?极其罕见的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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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大央企HX信托直辖市城投债,重庆大足第二大主体城投债,第一大主体债券内担保,30万起7%,该央企信托已有两笔大足城投债已于今年8月提前一年兑付了。

?极其罕见的总资产近1000亿当地最大AA+公开债主体债券内担保,大足GDP超800亿,一般公共财收45.96亿,超优质资产,且买且珍惜:

市场最强双主体,当地最大两个公开债主体:发行人为总资产790亿AA公开债主体,担保人为总资产982亿大足唯一AA+公开债主体。

标准债券优先非标兑付,联手央企信托,更稳更安全,市场安全边际最高的信托。

《央企信托-156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3亿,30万起7%,期限不足2年,每年12.19号付息,2024.12.19到期。
?【资金用途】用于投资发行人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AA发行人】大足GZ,注册资本30.59亿,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国资委,截止今年6月底总资产790.08亿,其中流动资产674.58亿,净资产321.48亿,股东背景纯正,以银行债券融资为主,AA公开债主体,为当地第二大平台,偿债能力极强。
?【AA+担保人】大足SY,重庆市大足区国资委100%控股,截止今年6月底总资产982.9亿,其中流动资产高达817.99亿,净资产479.95亿,AA+公开债主体,当地唯一的AA+平台,为最大最强的平台,影响力极大,协调能力强,担保能力极强。
?【重庆大足】重庆市,中国四大直辖市之一,长江上游最大的经济中心,中西部水、陆、空型综合交通枢纽,中央战略规划:成渝双城记的核心,2021年GDP高达27894亿,排名全国前五,仅次于北上广深,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285.4亿,常住人口3200多万,其中大足区GDP高达800.3亿,一般公共财政收入45.96亿,发展前景巨大,财政实力极强,直辖市政治地位高,属于中国经济高增长极地区。

政信知识:

出租房高空坠物租客来承担赔偿责任,这是由于租赁房屋的使用人是出租人,而相关民事法律规定了对于高空坠物案件,若是建筑物的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需要承担赔偿等的责任

     租的房子高空坠物谁负责? 一、租的房子高空坠物谁负责? 出租房高空坠物租客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理由如下: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

    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高空坠物案件一旦发生后,有受害者的身体讲课或者是财产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受害者可以结合《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判断谁是可能的责任人

    对于受害者来说,只要确定了可能的责任人,无需确定具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就可以向其提出赔偿请求

     高空坠物造成财产损害的赔偿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造成财产损害的如何赔偿? 对于高空坠物造成的赔偿是由侵权人根据实际造成的伤害后果来认定的,无法认定责任人的可以由所有居民来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物业未尽有关义务导致的,也可以向物业要求赔偿

     第一,因造成了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

     第二,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六,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民法典》对于高空坠物造成的赔偿,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对于高空坠物导致财产损失的,公民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公安机关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来认定责任,当事人也需要根据实际来进行伤害鉴定,最后的赔偿是基于实际造成的伤害后果而定的,造成伤残的还需要赔偿伤残费用等,此时是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央企信托-156号重庆大足城投债集合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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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18673.html发布于 202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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