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国企信托-永保50号连云港公募债集合信托

linbin123456 2023-02-09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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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账时间已定,周三下午5点封账周四成立:江苏连云港公募债火速进款近6000万,火爆预约1.6亿+,另有多笔大资金过会中,开放9个小额畅打先到先得,小额名额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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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知识分享:

加班费不是按照全市最低工资计算的,此时是要根据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水平来确定的

    在我国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之后,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的休息时间的一种经济补偿,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也是需要根据法定的标准计算的

     加班费按照全市最低工资计算吗? 一、加班费按照全市最低工资计算吗? 加班工资按照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对加班费有明确的规定时,也是会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去执行,一般情况下周末按照两倍工资,法定节假日按照三倍工资来发放的

     加班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的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二、加班工资系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其中劳动者本人日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劳动者本人小时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

     (1)标准工时制加班工资系数的确定 ①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②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③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需要指出的是,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就不仅影响劳动者休息,也影响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所以不能用安排补休的方式弥补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则用人单位有两种选择,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也可以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选择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

     (2)综合工时制加班工资系数的确定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时制加班工资系数的确定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的,不需支付加班工资,按照上海的规定,则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4)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系数的确定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以上标准工时制中①②③的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劳动者在提供了相应的劳动力后,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去支付工资报酬的,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了加班等情况后,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用,加班费也是会按照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在日常劳动者的工作生活中,是难免会遇到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情况的,此时劳动者加班是延长了自己的工作时间,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如果是不支付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4条: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投标实施条例退保证金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4条: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

    第20条:投标人采用保证金担保方式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2010修正)》第38条: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4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投诉人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者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不同地区的规定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41条: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第36条: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未中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50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社会中介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七)不按照规定收取或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

     《珠海市建设工程》第93条: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向未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退还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退回投标人账户

    第94条:下列情形,招标人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招标终止;(二)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三)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

     法律对于招标方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条件及期间等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在实践中招标办为了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而代收投标保证金,作为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更应该严格依法办事

    以上是对招投标实施条例退保证金的法律解释

    

国企信托-永保50号连云港公募债集合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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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20950.html发布于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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