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债权资产

linbin123456 2023-06-25 149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债权资产摘要: AA发行主体+AA平台担保+每周五计息【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债权资产】规模:2亿期限:12个月/24个月预期收益率:12月: 10-50-100-300万: 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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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发行主体+AA平台担保+每周五计息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债权资产】
规模:2亿
期限:12个月/24个月
预期收益率:
12月: 10-50-100-300万:
8.8%-9.0%-9.2%-9.5%
24月: 10-50-100-300万:9.0%-9.2%-9.5%-9.8%
【付息方式】季度付息(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
【资金用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融资主体】
重庆市潼南xx(集团)有限公司(AA),于2006年3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19亿元。主要承担着潼南区承担土地整理及区域开发,城市运营及公共服务,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及运营等业务。截至2022年12月,公司资产总额达345.43亿元。
【担保主体】
重庆市xx(集团)有限公司 (AA),成立于2009年5月8日成,注册资本10亿元,由区国资委100%控股,截止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达100亿元,具备充足 的担保能力。
【区域介绍】
潼南区位于重庆市西北部,东邻合川、南接大足、西连安岳、北靠遂宁,地处重庆、成都两座国家级中心城市1小时经济圈交汇点,是川渝合作示范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更是川渝合作门户之城、成渝经济区枢纽之城。2022年一般预算收入达30亿元,GDP558.5亿元,财政实力强,发展势头强劲。

优质知识分享:

并且保证施工的过程能够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进行,在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施工不当就会对整个工程造成严重的影响,不仅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还会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必须要对土木工程的施工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这样也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同时最好土木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对于提高土木工程的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企业的声誉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对土木工程管理工作加以高度重视

     1土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浅析 1.1施工企业对于施工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的土木工程建设也在不断兴起,土木工程建设为众多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然而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施工企业为了更好的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往往都会只重视施工的成本控制,而对于施工的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因此也造成了施工企业的管理混乱、责任分配不清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督等问题,这不仅会影响到土木工程的施工质量,还会间接的增加工程的成本投入,并且对于施工安全也有着直接的影响,这也是土木工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1.2质量管理水平不足,并且缺少有效的监管机制目前,很多土木工程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都相对较差,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对于施工管理重要性也没有足够的认识,同时,管理的质量也没有达到预期的要求,对于管理方式和管理措施的采用也没有规范化

    这样也就使工程在施工中常常出现施工秩序混乱、偷工减料等等问题,这样不仅会影响到土木工程的施工质量,也会给工程施工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然而针对存在的问题目前还没有有效的监管机制,因此只能在施工后发现问题再加以解决,并不能够及时的加以预防和控制

     1.3施工管理中对于安全管理没有足够的重视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不断提高,安全问题成为人们越来越重视的问题

    而土木施工如果管理不够严谨也会造成安全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如:施工过程中高空坠落物、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高空施工不正确使用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等

    产生的这些安全问题将会给施工人员造成很大程度上的心理和生理上的伤害

    因此,必须认清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但很多企业在土木工程施工阶段,对安全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于这一问题往往都比较忽视,缺少专门针对安全问题的管理规则

     1.4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存在问题无论是在设计阶段还是在工作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都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施工技术往往决定了设计者的思想意图,竣工效果的验收,因此,在土木工工程的施工中,是不是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及过硬的施工团队,对土木工程施工的好坏有着直接的影响

    虽然如今的土木工程施工对施工技术有着详细的技术规范要求及质量规范要求

    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很多企业很容易出现不能按照技术指标准确快速的施工,所以很难保证稳定有力的施工技术指标

     2针对土木工程管理中的问题采取的有关措施 2.1树立施工企业对工程管理重要性的危机意识首先应该加强对于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

    在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许多危机都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比如部分施工人员违规违章操作、管理人员没有充分重视施工管理、施工企业以次充好等

    对此,在建筑施工管理中,需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引导员工树立强烈的危机管理意识,减少危机发生的机率

    其次,要加强企业管理人员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的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2.2加强土木施工管理中基于数字化、信息化得建设随着计算机技术时代和现代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因此对于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分析的手段及方法也越来越多

    因此,在土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我们也要充分利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对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信息进行及时的采集和有效的分析、传递及处理

    信息化平台本身具有对信息收集和处理的独特优势,结合计算机技术可以实现对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科学表达,通过先进的设备和现代通讯技术的处理方式能够实现施工管理的高效率、高标准和高水平的要求

    所以建立信息化的土木工程施工管理非常重要

     2.3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一定要做到“安全第一”的施工管理准则,一切以安全为中心,努力提高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素质

    在施工过程中选择有丰富施工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专业的安全管理队伍,并且根据施工过程的不同阶段,组织开展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管理知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知识文化水平,从而,在根本上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2.4建立全方位的技术控制系统由于土木工程施工虽然涉及到多项的施工技术,但是通常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技术管理又十分的单一,因此十分有必要建立全方位的技术控制系统

    建立全方位的控制体系需要借助现代计算机处理功能,可以对影响施工技术的人、材、机及各种环境问题以及无法预测的物质条件、等制约因素进行预测、识别、分析和调整,最终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节约化、工程完整化、质量过硬化、工地“鲁班”化

    借助计算机的处理系统,对施工过程进行模拟,得到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避免出现窝工、材料配备不齐全等问题,并且可以对这些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一直到符合设计要求、降低浪费、节约成本为止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仍面临着很多的问题,有很多新东西要去研究去发现

    我们在工作中只有善于发现问题探讨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才能不断的纠正土木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避免一切因素对施工现场的影响,因此项目工程开始实施后的主要环节就是施工管理,所以必须对这一问题提起足够的重视,确保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土木工程施工

     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倒手转包建设工程项目

    除此之外,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法律依据】   《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倒手转包建设工程项目

    前款所称倒手转包,是指将建设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承包,只收取管理费,不派项目管理班子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的行为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倒手转包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非法所得

    因倒手转包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由转包单位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其停止以总承包企业名义承包建设工程一年以上、两年以下

       【转包的认定】   转包是什么   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认定转包需符合两个要件   1、独立法人   首先转包人与转承包人必须是两个没有隶属关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

    如前文所述所谓转包是承包人将其承包建设工程直接或变相转让给第三人,也就是说转承包人对于转包人来说必须是第三人而不能是转包人的分公司或内部机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转给”其分公司或内部机构的行为,属于承包人的内部分工即经营策略的范畴

       2、第三人   其次承包人必须将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给第三人

    承包人必须是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直接或变相转让给第三人才构成转包,而不是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某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包人只是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分部分项或某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应构成分包或非法分包而不是转包

       转包的法律特征   1、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全部义务,不履行施工、管理、技术指导等技术经济责任

    转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并不成立项目经理部,也不委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往往以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方式,将全部工程转让给转承包人,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应由承包人(转包人)履行的全部义务

       2、转包人将合同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转承包人,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原合同指发包人或总包人与转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下同)

    转包后,转包人不履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全部的建设工程均由转承包人完成,这样在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

       3、转包人对转承包人的履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转包后,在转包人并不退出原合同关系的前提下,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转承包人应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责任

    同时,转包人也应按照原合同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责任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债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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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47712.html发布于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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