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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2023年债权政府债定融】
?直辖市新款政信项目+总资产近600亿元AA政府平台融资+足额应收质押,打款当日计息,每周五成立
?规模:5000万
?期限:12个月;
?付息方式:自然季度付息,(3、6、9、12月20日付息)
?预期收益:30-50-100-300万:8.5%-8.7%-9.0%-9.3%
?资金用途:资金用于基础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融资方】天津蓟州xx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20亿元,总资产 590.76亿元,流动资产合计为 316.37亿元,主体评级AA,债评AA。
?【增信措施】
【国企担保】:天津津晟xx程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总资产28亿元。实际控制人天津市蓟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亮点】
1、本项目交易对手为天津市蓟州区国资委下辖国有公司,是蓟州区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主体,该公司主要负责蓟州区内的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具有一定垄断性。主体评级 AA,资产实力雄厚。评级展望为稳定,偿债能力较强目前已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额度合计146亿元、其他商业银行150亿元授信额度;另外,于2019年7月于香港联交所发行美元债7000万美元,成为天津市为数不多的成功发行境外债的国有企业;
2、本项目担保方为天津xx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总资产28亿元。实际控制人为蓟州区人民政府,是当地最大的基础设施施工单位承接包括于桥水库生态保护,蓟州区森林生态修复与综合提升,新城公乐亭湿地提升改造,新城州河地块新开景观河道清淤、生态提升改造,湖璟中心(湖璟苑)室外给排水、道路管网配套、庭院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及铺装等二十余项在建工程。预计2023年底可实现工程款收入13亿元,担保能力强;
3、8000万元应收账款,覆盖本金,安全边际高;
4、蓟州区位于北京和天津经济圈的交汇点,区位优势显著,发展前景向好,区域财政实力较强,增长稳定,区域经济发达。202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9.3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4亿元,被认定为2021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2023年债权政府债定融
新闻资讯:
涉及到多个专业和领域,需要消防、电力等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其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有一定的困难随着市政工程数量规模的增加,投入也越来越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的难度
数据表明,每年市政工程安全事故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文章结合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目标,介绍了几点安全管理的措施,希望可以给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所借鉴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研究 1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任何的项目工程,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而合理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因此安全管理工作不必可少
在市政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后果很严重,除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外,还会造员伤亡,甚至可能导致交通瘫痪,对于城市经济活动和人们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
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一方面可以使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降低;另一方面可以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大程度的减少其造成的影响,挽回损失
同时,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事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而安全管理监督工作是市政工程施工的保障,也保证了城市的安全建设和发展
当然,安全管理监督工作还可以在市政工程施工中起到预防作用,在市政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进行介入和管控,找出并清除安全隐患,又可以有效的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有所提高,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除此之外,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对于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施工人员的安全是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施工人员的安全也是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效果的衡量标准
同时,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监督工作针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有相关的规定
2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基本目标 2.1避免或减少安全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发生 市政工程关系到民生,而且关系到消防、交通和电力等很多的部门,市政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了城市的政治经济和人民的正常生活
因此政府必须非常重视市政工程的安全工作,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系数极高的,而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
对于市政工程的各项资料要详细分析和评估,并且严格管理,对于施工阶段要严格管控,发现安全隐患绝不手软,立即清除
同时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体系并监督体系执行效果,安全意外事件的发生概率要最大程度的进行减低,对于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说更要不予余力的进行提高
2.2保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 施工人员是市政工程的施工主体,所以施工人员的安全关系到市政工程的质量和工期
基于施工人员的重要性,市政工程施工中,要特别重视施工人员的安全
但是,现阶段我国的市政工程施工人员安全保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相比很多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
施工现场环境对于施工人员的影响很大,良好的工作环境,除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外,还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因此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保证,必须改善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环境
在这方面,需要政府增加和完善相关法律规范,给施工人员的安全提供可靠地法律保障
2.3强化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机制 提高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强化安全管理机制
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最主要的是依靠安全管理机制,这也是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的重要途径
在发达国家,对于安全管理机制非常重视,部分国家再生产中的重要目标就是建立安全管理机制
由此可见,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对于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在监督施工现场工作的同时,对于安全事故有很好的遏制作用
3强化安全管理的有效对策 3.1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市政工程安全的重要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而且要重视安全生产意识的强化,在施工领导工作时,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对于施工中的责任要进行详细的划分,并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对于管理人员在施工中的权力义务要进行明确,全面贯彻“保护每一个人的安全与健康”的理念
不仅如此,对于安全管理相关主体的责任意识也要加强,使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自身的义务,把安全管理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3.2加强队伍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安全管理监督队伍对于市政工程施工开始安全管理监督工作来说,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要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其熟知又关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开展培训的同时,还要加强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使管理人员对于施工工序和工艺全面的了解,对于技术规范要认真学习
对于安全管理监督工作,要制定工作计划,合理的安全各项管理工作,而且在施工开始前,对于市政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对于违反安全管理条例的施工人员予以严厉考核
3.3正确处理与周边环境关系 市政工程在招投标中的活动是周边环境影响因素最重要的一点,而在这个阶段中如果不谨慎对待,那么就会让某些违规企业有机可乘
同时,要选择专业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工作,保证中标结果的客观性
政府的监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力度,正视自身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3.4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代表政府实施安全监督,其行为要求具有强制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权威性强化的同时,也是安全监管力度加大的过程
要依据现有的各项工程项目安全规范,运用科学的手段、对事实作出科学的评价和判定
要建立健全对有形市政建设市场的监督机制,完善招投标的相关制度,强化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
要全力规范权力的不当运用,减少乃至杜绝权力干预安全监管工作
4结束语 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大环境下,市政工程的数量和规模逐渐增加,其质量和安全对于城市建设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
相关部门要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市政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马威铭.风险管理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应用【D】.华南理工大学,2013. 【2】江梦策.青岛市市政工程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2013. 【3】凌飞鹏.市政工程施工风险管理及对策研究【D】.广西大学,2012. 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
合同条款规定,业主有权将部分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或涉及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等工作内容发包给指定分包商实施
合同内规定有承担施工任务的指定分包商,大多因业主在招标阶段划分合同包时,考虑到某部分施工的工作内容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要求,一般承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能力,但如果以一个单独的合同对待又限于现场的施工条件或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工程师无法合理地进行协调管理,为避免各独立合同之间的干扰,则只能将这部分工作发包给指定分包商实施
由于指定分包商是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因而在合同关系和管理关系方面与一般分包商处于同等地位,对其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协调工作纳入承包商的管理之中
指定分包工作内容可能包括部分工程的施工;供应工程所需的货物、材料、设备;设计;提供技术服务等
特殊专项工作的实施要求指定分包商拥有某方面的专业技术或专门的施工设备、独特的施工方法
业主和工程师往往根据所积累的资料、信息,也可能依据以前与之交往的经验,对其信誉、技术能力、财务能力等比较了解,通过议标方式选择
若没有理想的合作者,也可以就这部分承包商不善于实施的工作内容,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指定分包商
某项工作将由指定分包商负责实施是招标文件规定,并已由承包商在投标时认可,因此他不能反对该项工作由指定分包商完成,并负责协调管理工作
但业主必须保护承包商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是选择指定分包商的基本原则,因此当承包商有合法理由时,有权拒绝某一单位作为指定分包商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业主选择指定分包商应首先征求承包商的意见,不能强行要求承包商接受他有理由反对的,或是拒绝与承包商签订保障承包商利益不受损害的分包合同的指定分包商业主直接分包应当是合同管理中的平行分包模式,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具体表现为:由于缺乏建设项目管理经验,业主与承包商分别签订了一系列合同,把一个完整的项目平行分解发包,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业主的工程部成了十几家公司的总包单位,陷于无休止的扯皮、调解,疲于奔命的地步
各个分包单位互相影响,工期无法控制,一拖就是五年;费用无法控制,一方面有的施工单位工程进展很快却没有付款,另一方面却出现付款超出,工程进展没有上来,最后工程造价很高,质量却不能满意
其实对于这三种模式,各地都有,在一些大的城市里,总包的模式比较多,但是在一些小地方,平行分包的模式很多,造成这种情况主要的原因是: 1、业主擅权,不肯把权力下放 2、分包单位不愿意和总包单位签定合同,主要是资金方面的原因,有很的土建总包单位资金信誉太差 3、总包单位实际上不能行使总包的权利,或者没有 能力行使这方面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