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四川国兴实业2023年债权01-03

linbin123456 2023-08-31 143
四川国兴实业2023年债权01-03摘要: 四川国兴实业2023年债权01-03【融资人】四xx有限公司(国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担保人1】四xx有限公司(AA)【担保人2】泸州纳xx务有限公司【资金用途】补充融资人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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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兴实业2023年债权01-03
【融资人】四xx有限公司(国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担保人1】四xx有限公司(AA)
【担保人2】泸州纳xx务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补充融资人流动资金
【产品亮点】
发行主体:xx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100%持股国有平台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等。变现能力非常强,企业还款能力有保障。
主体担保1:四川xx团有限公司(AA),截至2022年,公司总资产近300亿元,营业收入45.61亿元,资产负债率50.22%。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实体,主要承担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工作,土地整理、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
主体担保2:泸xx有限公司,主要职能是当地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智能税务系统开发等,是当地政府重要平台公司。

无关内容:

应立即终止履行,并视具体情况按过错程度处理;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完毕的,应当根据无效合同当事人的过错责任程度和工程造价构成情况进行处理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按照工程的实际造价返还无过错的承包方应得的工程款,并赔偿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承发包双方互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确定赔偿数额

    一方或双方故意违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对其非法所得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应当注意的是按照以上方法处理无效建筑工程承包纠纷过程中,在某些情况下会发生赔偿损失与追缴非法所得交叉重叠的现象

    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法规的立法原意,使故意的一方既要赔偿无过错一方的实际损失,又要追缴不法利益,体现民事制裁性

    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并非不受法律保护,仅是当事人双方不能依据合同产生预期的结果

    造成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原因有缔约主体资格严重缺陷、合同内容违法等

          (一)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过错责任承担      合同无效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大小,合理划分缔约过错责任

    在审查上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各方均有过错

    如对严重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致合同无效的,发包方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承包方承担次要过错责任;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业相应资质证书造成合同无效的,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发包人未办理相邻用地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的,发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负次要责任

    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原则上不应依据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

    但施工方付出了劳动,投入了资金,发生了建筑工程的直接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上述财产只是从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其价值并未改变,并已全部转移到新的建筑工程之中,因此,施工方理应得到合理补偿,即上述建筑工程的直接费用应由建设方给付

    对于建筑工程的间接费用,如劳保基金、税金、施工管理费等,其价值并不直接转移到建设工程中,如确已发生,可作为施工方的损失,根据双方过错合理分担

    对于施工方的利润,原则上不应支持

    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基础上,还应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关于建设方不具有建设工程立项、规划和施工批准手续,或者施工方不具备承揽工程相应资质的工程价款结算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立项、规划和施工批准手续既是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定前提条件,也是判定建筑工程是否合法的标准;施工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是承揽工程和签订承包合同的法定条件

    因此,对于诉讼前建设方未取得上述手续,或者施工方未取得相应资质的,由于承包合同违法性的瑕疵不能弥补,应确认为无效

          其中,对于建设方不具备建设条件,而施工方具备承揽工程相应资质的,实践中往往建设方隐瞒违法事实,没有履行告知及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系先合同义务的违反

    因此,建设方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此情况下,从公平角度考虑,施工方得到与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工程价款较为公平、合理,即其应得到工程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利润等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工程结算的计价标准和方法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鉴于施工方对建设方违法建设的事实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对导致合同无效,其主观上亦存在一定过程,因此,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损失,按照过错相抵原则,施工方不应得到全额支持

          同理,对于建设方具备相应的建设条件,而施工方不具备承揽工程相应资质的,施工方对合同无效在主观上应负主要过错

    因此,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不应作为结算的依据,其工程价款应当根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定额标准据实结算

    其中,属于低资质施工企业承揽高资质要求工程的,按施工企业的实际资质等级采用上述方法结算工程价款;施工方无施工资质的,只能给付其垫付的资金和构件费、机械设备使用费、人工费和其他建筑工程的直接费用

    此类案件,由于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与实际给付价款的差价部分由建设方取得无法律依据,审判实践中可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以“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2、关于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利用、借用有资质施工企业的经营资质,或者以联营、承包、挂靠等形式变相使用有资质施工企业的资质,导致合同无效的工程价款结算

    此情形,其工程价款的确定可以比照前述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

    需要强调的是,此类纠纷从性质上讲为合同纠纷,合同双方系权利义务的主体,因此,原则上应由合同施工方作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工程价款应给付合同施工方,建设方对实际施工人不负有直接给付工程款的义务

    如实际施工方作为权利主体提起诉讼的,经审理查实,应驳回其起诉,告知其由合同施工方主张权利或向合同施工方主张权利

    如果实际施工方与建设方在履行施工合同中已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施工方不主张权利或因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不能主张权利时,实际施工方可以作为权利主体提起诉讼

    合同施工方未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的,还应追加其为诉讼当事人

          3、关于合同施工方违法将承揽的工程转包、分包导致合同无效的工程价款结算

    此类纠纷由于分别存在着承包与转包、承包与分包两个合同,应当坚持依合同主张权利的原则,并且不追加无合同关系的建设方、实际施工方为诉讼当事人

          (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后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应当注意的是赔偿数额与损失数额不是同一概念

    损失数额与应当赔偿的数额分别确定以后,一般可以采用抵扣工程款的方法处理无效建筑工程承包案件中的工程质量问题

          (三)关于“半截子”工程(也即“烂尾工程”)的处理问题

          对“半截子”工程能否结算已完工的工程款?如果合同有效,应对工程量进行结算

    如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烂尾,发包人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对承包人已投入的施工费用据实结算;有效合同主要是计算已完工的部分工程占全部工程量的比例,以此确定工程款的数额

    如合同无效,应按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核算承包人的直接费用,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当年度定额取费标准计算

          对“半截子”工程在具体处理中应灵活,一般不能判决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可先行裁定另由其他承包人完成未完工程

     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施工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作为施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建筑市场中立稳脚,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生存、发展、壮大,就必须重视企业的财务管理,树立“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观念,学习邯郸钢铁厂采用“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机制,不断的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川国兴实业2023年债权01-03

    本文就国有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谈点浮浅的认识,以期抛砖引玉

     一、对国有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现状的认识:   1、目前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看,各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不能适应施工企业发展的需要,不少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资金管理、成本管理粗放的现象依然存在

       2、各施工企业对财务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   虽然大家都在谈“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但真正落到实处的就少了

    许多施工企业比较重视施工任务的承揽、重视抓工程任务的完成和工程质量的提高,认为抓好生产是关键,忽视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许多人还有“计划是龙头,财务是尾”观念,认为财务部门是事后算账的“报账先生”,经济效益是干出来的,不是算出来的,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在市场经济中的“节流”作用即控制把关作用,加强财务管理的观念淡漠

       3、财务人员素质低,基础管理工作薄弱:   施工企业主要从事野外工作,施工任务点多、线长,客观上管理难度大,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加之部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低,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各种原始资料、台账、核算资料不全,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准确,出现了“资产不实、成本不实、盈亏不实”的“三不”现象,提供的信息不能满足企业决策的需要,使领导认为财务部门只是一个“报账员”的角色,是管理者的“工具”,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处于被动的、从属的地位,财务部门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4、施工企业的体制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   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而我们现在施工企业的体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相应的财务管理体制还是“生产型企业”的模式,已不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也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

       5、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手段落后:   现代社会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推广应用,信息技术飞跃发展,但纵观施工企业能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财务管理的企业屈指可数,信息技术应用于财务管理的水平较低,财务部门、财务人员的大部份时间是在从事“财务核算”而不是在从事“财务管理”,使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财务部门的预测、决策作用发挥有限,财务信息的不及时,影响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

     二、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过程中,由于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投资主体呈多元化趋势,资本市场的逐渐建立和发展,施工企业也不可能单一从事建筑业,也会向着经营多角化的方向发展,有的企业可能要成为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愈发显得重要

    会计信息已成为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政府部门了解企业业绩、生存、发展能力、获利能力的主要依据,也是做出投资决策、加强宏观管理的主要依据,只有加强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才能保证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

       2、是解决当前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要求: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受到如为了企业局部利益、为了获奖评先进、某些企业领导出于个人升迁目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财务会计信息的失真比较严重,人们已发出了财务会计行业也要“打假”呼喊,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如部分企业领导人法制观念淡漠,违法干预财务会计工作、企业财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督弱化、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法》的实施,就是要求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按《会计法》的要求规范企业的财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秩序的正常有序

       3、实现企业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施工企业要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海洋中扬帆前行,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改革现行的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两权分离”即所有权、经营权相分离

    所有者选聘懂经营、会管理的经理型人才管理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业绩的考察的一个重要渠道就是通过对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来了解经营者的业绩,以对经营者进行奖惩

    因此只有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才能保证经营者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完整

       4、是实现施工企业目标的需要:   现代企业的生存、发展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施工企业也不例外

    只有通过加强完善企业包括财务管理在内的基础管理工作,施工企业才能增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三、加强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途径:   1、认真贯彻执行好《会计法》,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   新的《会计法》从二000年七月一日正式实施,已经近六年了,作为财务部门应组织企业财务人员认真领会《会计法》的精神,明确财务会计人员自身的地位和职责,在企业广泛宣传《会计法》,使企业负责人明确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的会计责任主体(即会计责任第一负责人),支持财务部门依法处理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按《会计法》的要求带领企业依法经营,树立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使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2、实施会计委派制,强化企业的财务监督:   施工企业的流动性强,有时项目部远离企业驻地,只有财务人员现场实施财务管理,常会出现项目经理要求处理的业务,会计人员认为违犯财务制度不能办理的现象,一边是领导的要求,一边是制度的约束,常搞得会计人员左右为难

    实施会计委派制后提高了会计人员的地位,能克服所谓的“顶得住的留不住,留得住的顶不住”的现象,有利于保证会计人员按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处理财务业务,提高财务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及时可靠性,强化财务监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经济犯罪,抑制腐败,是保证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3、完善施工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应按《会计法》的要求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会计核算、内部稽核、内部牵制、财产清查、内部审计、原始记录管理、岗位交接、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组织等一系列的财务制度,为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使企业财务人员有章可循

    通过建立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效的降低管理成本,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高效运转,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4、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施工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   施工企业要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制定了适应企业经营发展的财务制度后,重要的是要有一批“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的财务人员保证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及时、完整、准确的向企业领导提供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信息

    培养一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是施工企业诚信经营的基石,市场经济越发展,对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的要求越高

       5、建立适应施工企业管理体制的财务管理体系:   财务管理体系是企业实现经营战略目标,对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融资活动实施价值化管理的体系

    其职能是使经营过程中的现金流量最大化、投资收益最大化以及融资过程中的成本最小化,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p>  &nbsp;    为了有效保证财务管理职能的实现,作为施工企业也应根据企业的规模、发展战略设置自己的财务管理体系

       一个有效的财务管理体系应具有有效实现预算体系、报告体系、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金管理的功能,具有有效的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的能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的需要

       6、利用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系统:   随着我国加入WTO,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施工企业对市场信息的依赖程度必将加大,企业对市场信息的反映速度将成为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因此企业为了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必须建立自己的信息系统,而建立先进的财务管理系统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施工企业利用先进的财务信息系统能使分散的各施工点的财务信息及时的反馈回企业财务控制中心,及时实施财务控制,也是企业进行财务经营分析,防范财务风险的有效手段

       总之,施工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更应该意识到现在已经是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时代了

    李健智在《财务会计中心论》一文指出“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市场营销以成本管理为中心,构成了企业以财务会计为中心的管理新模式”、“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成本是企业的心脏”,加强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树立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是施工企业迈向新世纪的必由

四川国兴实业2023年债权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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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cbca.org.cn/zhengxinxintuo/61729.html发布于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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